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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川原区法院办公楼装修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3-10-18  浏览次数:1174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合川原区法院办公楼装修改造工程已由合川发改发〔2013383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业主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重庆市合川区公安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地点:原合川区法院   

2.2工程规模装修总面积3820平方米

2.3本次招标范围:办公楼建筑面积约1835平方米,共五层;招待所建筑面积约1100平方米,共三层;食堂建筑面积约173平方米,共1层;阶梯礼堂建筑面积约356平方米,共1层;门口审判房建筑面积约356平方米,共1层。主要实施内容:将原有办公用房按公安业务用房功能需求进行改造以及墙体抹灰、吊顶、墙面砖拆除、门窗更换、卫生间改造、楼梯梯步砖维护等。具体范围及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施工图设计、重庆市合川区公安局关于原区法院办公楼装修改造的情况说明,包括施工图节点设计未明确的地方。投标单位须自行考虑完善施工图纸节点大样的设计并完成相应手续使能够指导施工,以达到完整的使用功能及业主满意的效果,其造价不作调整

2.4计划工期: 3 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有与招标项目在结构形式、使用功能、规模相同或相似的项目业绩2个及以上,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外地企业需具备入渝年度备案登记手续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招标不需现场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3  10 18 日起,在重庆市合川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上(http://www.cqhcjy.com)下载本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图纸等所有招标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2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在重庆市合川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上(http://www.cqhcjy.com)关注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递交投标文件时支付招标文件的费用,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2013 11   7 1430 时,重庆市合川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重庆市合川区希尔安大道225号规划展览馆)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重庆市合川区公共资源交易网、重庆市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同时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重庆市合川区公安局              

地址:    重庆市合川区营盘街99       

联系人:  郭征             

电话:   13883373383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泰莱建设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址:重庆市合川区江城大道188

联系人:刘益勇

  话:023-42755722

 

 

 

 

 2013  10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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