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土木建筑学会

当前位置: 首页 » 工程招标 » 正文

重庆市涪陵食品药品检验所办公及实验大楼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3-10-17  浏览次数:113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重庆市涪陵食品药品检验所办公及实验大楼工程已由涪发改委发[2011]613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涪陵食品药品检验所,建设资金为资产置换和争取上级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重庆市涪陵食品药品检验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重庆市涪陵区李渡街道办事处太乙门居委四组。

2.2项目规模:建筑总面积4113.24平方米。包括办公及实验楼采用框架结构,地上共五层。工程总概算773.49万元。

2.3 项目招标范围:施工图示范围内的基础工程、主体工程、给排水工程、消防设施安装工程、钢结构安装工程等所有工作内容,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4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5 项目分包情况:不允许分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下列资格条件: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技术、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工程招标不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1017起,在重庆市涪陵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flzbjy.com)下载本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答疑、补遗、最高限价等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2 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在重庆市涪陵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flzbjy.com)上关注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4.3 招标文件每套1000(含图纸等电子资料),递交投标文件时支付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以招标文件为准,地点为重庆市涪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涪陵区顺江大道6号行政服务中心3)。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时间以重庆市涪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厅公开挂钟时间为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http://www.cqzb.gov.cn)、重庆市涪陵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flzbjy.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重庆市涪陵食品药品检验所                      

    联  系 人:张洪                   

    电     话: 023-72220038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圣讯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于浩                           

    电     话:023-86592336(转8034  

20131017

 

 
[ 文章搜索 ]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