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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都县八一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3-10-15  浏览次数:1007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丰都县八一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已由重庆市水利局以渝水管复[2013]232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丰都县水利工程管理站,资金来自中央财政专项补助资金。招标代理机构为重庆市弘禹水利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八一水库位于丰都县龙河镇凤凰山村,是一座以灌溉为主,兼有防洪和养殖等综合功能的重点小(2)型水利工程。水库集雨面积 2.50km 2,正常蓄水位1109.80m,正常库容 38.20m3,允许最高洪水位 1110.52m,允许最大库容 41.60m3,设计灌溉面积 7000 亩。枢纽工程由大坝、 放水设施两部分组成。大坝为浆砌条石拱坝,坝顶高程1109.80m,最大坝高 19.80m,坝顶轴线长60.00m,坝顶宽1.70m;水库现状为坝顶全断面溢流; 放水设施位于大坝下游河床处,为DN300闸阀放水钢管。

2.2本招标工程共分为1个标段;招标范围包括大坝工程、溢洪道工程、放水设施及附属工程。

2.3计划工期:4个月。

3.投标人资格和业绩要求

3.1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和业绩要求:独立企业法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近3年具有1个及以上竣工验收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凡由重庆市水利局在重庆水利水务网上对其不良行为进行公布,在其不良行为的公布期内,禁止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3年10月15起,在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http://www.cpcb.com.cn)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其答疑文件、最高限价等所有招标相关资料。

4.2 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递交投标文件时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4.3 投标人如有疑问,应在201310191400分前在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http://www.cpcb.com.cn)上“质疑、答疑区”专栏提出疑问,超出此时间规定,招标人不作任何形式的答疑。

4.4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http://www.cpcb.com.cn)上关于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不论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相关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5.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及地点

    5.1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2013110810:00(北京时间)

    5.2投标和开标地点: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地址:重庆市渝中区长江一路58号)。

    5.3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应当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www.cqzb.gov.cn)”、“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www.cpcb.com.cn)”和“重庆市水利水务网诚信专栏(gcxy.cqwater.gov.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丰都县水利工程管理站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市弘禹水利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丰都县三合街道新湾路49        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新牌坊新南路3号市水利大厦9

邮 编:408200                         邮 编:401147

联系人:刘华云                         联系人:刘道红

电 话:023-70715359                   电 话:023-89079045

传 真:023-70701618                   传 真:023-89079332

    址:                               址:Http://www.cqhysl.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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