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土木建筑学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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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川凤龙大道西段、园区道路改造及节点景观升级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3-10-14  浏览次数:797

 

特别提示:

一、为严厉打击建筑市场围标串标违法犯罪行为,欢迎社会各界以及参与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单位和个人,积极举报围标串标违法犯罪行为并提供线索和证据。公安、工商及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对举报人提供的有效线索和证据,将依法介入调查。

二、在本项目中标公示期间,公安、工商部门以及有关招标投标监督部门将依法开展投标企业信息与投标资料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调查,本项目投标人应依法、合法投标,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的调查工作。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永川凤龙大道西段、园区道路改造及节点景观升级工程 已由 重庆市永川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永发改审批[2013]129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重庆市永川区兴永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为银行贷款和业主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条件、有意愿且符合本招标公告及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凤龙大道西段道路全长约1518.75米,采用双向六车道,道路宽32.5+2×5.5米(人行道),两侧绿化防护带各18.25米。建设内容主要包括路基、路面、给排水、过街管涵、人行道、管网、路灯及绿化工程。

2.1.2园区市政改造工程包括园区部分道路节点的景观升级、管网改造和凤凰大道路面改造等工程。

2.2  建设地点:永川凤凰湖工业园区内。

2.3  招标范围: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内容,主要包括凤龙大道西段路基、路面、给排水、过街管涵、人行道、管网、路灯及绿化工程和园区部分道路节点的景观升级、管网改造和凤凰大道路面改造等工程等(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及招标期内招标人的答疑资料、澄清资料、补遗资料、技术交底。

2.4  标段划分情况:1个标段。

3.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  本项目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市外企业参与本次投标活动的,须按渝建发〔2011136号文件规定执行。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3 年 10 14 日至 2013 年 11 7 日,在重庆市永川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yczyjy.cn)上直接下载招标文件、施工设计图、最高限价、工程量清单、答疑补遗等相关招标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都视为投标人全部知晓有关投标过程和事宜。

4.2  本项目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文件资料费,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收其投标文件。

4.3  本次招标活动不采用邮购方式购买招标文件。

4.4  本项目无需报名,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5小时内,重庆市永川区公共资源招投标交易中心指定窗口的POS机刷银联卡缴纳投标保证金(刷卡人必须是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持本人银联卡),并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递交了投标文件,视为获得投标资格。

5.   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及地点

5.1  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 2013   11    7    14    30  分。

5.2  投标和开标地点:重庆市永川区公共资源招投标交易中心(重庆市永川区汇龙大道230)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政府公众信息网、重庆市永川区政府门户网、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重庆市永川区公共资源交易网、重庆建设工程信息网、永川日报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市永川区兴永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恒昶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址:永川区凤凰湖工业园区                 址:重庆市渝北区双龙湖街道翠湖路138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人: 阙圆圆      

  话:023-49566816                        话:023-67813813

  真:   /                                真:023-67813813                 

                                2013年10月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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