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工程彭水靛水新城水厂工程(一期)已由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3]247号文、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水务局和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彭水水务发[2013] 89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彭水县宏禹水务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彭水县宏禹水务投资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彭水靛水新城水厂工程(一期)。
2.2工程地址:彭水县靛水新城肖家坝组团。
2.3规模及内容:
彭水靛水新城水厂工程供水范围为拟建的彭水靛水新城居民的生活、生产和消防等各类用水,工程设计总受益人口为8万人。供水工程总规模为5万吨/日,一期建设规模为供水2万吨/日,二期供水规模增加3万吨/日。本次招标为靛水新城水厂一期工程供水规模为2万吨/日的净水厂工程和羊子山、七龙洞引水工程(彭水水务发[2013] 36号文中羊子山、七龙洞引水工程已经实施的部分及摩围山备用水源工程除外)。
本次一期工程招标部分总投资估算约3500万元。
2.4计划总工期:36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及图说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内容,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下列资格要求: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无需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
4.2 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在彭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psggzy.com)上关注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整,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并收取,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2013年 11 月 6 日9时00分起至2013年 11 月 6 日10时00分止;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重庆市彭水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大厅(乌江港湾B栋2层)。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至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www.cqzb.gov.cn)、彭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www.psggzy.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彭水县宏禹水务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扬子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湖北)重庆分公司
地 址:彭水县滨江路 地址:重庆市江北区耐德佳苑1号楼10-1
联系人:黄老师 联系人:张老师
电 话:78411588 电 话:8671476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