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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柱县工业园区A区企业搬迁资产评估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3-05-31  浏览次数:120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石柱县工业园区A区企业搬迁资产评估项目)已由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批准实施,招标人为石柱土家族自治县鸿盛经济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资产评估对象  

本次资产评估包括工业园区A区约17家拟搬迁企业(或以招标人指定为准)的房产、设备及应纳入评估的资产(不包括大中坝片区、多晶硅、中舜标准厂房等已评估企业)。

3.资产评估目的  

对拟搬迁企业分企业出具资产(包括房产、设备及应纳入评估的资产等)评估报告书。

4.投标人资质和业绩要求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和业绩要求:

1)依据中国法律注册成立的社会中介机构,具有与开展评估业务相适应的经营场所和固定办公地点。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营业范围符合招标公告要求。

2)须具有房地产资产评估和设备资产评估壹级及以上资质。

3)至少委派2名注册评估师专职负责,且在项目进行中不得变更。

4)近三年内有一项(含)以上资产评估业务的业绩(需提供委托合同)。

5)具有规范和完善的评估业务质量控制制度,风险控制制度及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

6)在其所在地评估行业有较好的信誉,诚实守信。且最近三年内无不良从业记录,无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情况。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531201366每日(法定休息日除外)上午8301200时,下午15001800时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原件到招标代理机构报名购买招标文件(委托代理人需同时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2投标人需同时提供以上证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盖单位公章)资料一套。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00元,售后不退。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http://www.cqzb.gov.cn)、石柱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网http://www.cqszggzyjy.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人:石柱土家族自治县鸿盛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址:石柱县南宾镇城南科技孵化楼

    人:杨明波

联 系 电 话:023-73335287 

 

招标代理机构: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建设工程技术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址:石柱县南宾镇万寿大道84号建设大厦六楼

      人:张悦林

  系电 话:023-73376501(办)

        机:13452260234

        真:023-73378907

                                          

                                       二○一三年五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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