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石柱县工业园区A区企业搬迁资产评估项目)已由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批准实施,招标人为石柱土家族自治县鸿盛经济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资产评估对象
本次资产评估包括工业园区A区约17家拟搬迁企业(或以招标人指定为准)的房产、设备及应纳入评估的资产(不包括大中坝片区、多晶硅、中舜标准厂房等已评估企业)。
3.资产评估目的
对拟搬迁企业分企业出具资产(包括房产、设备及应纳入评估的资产等)评估报告书。
4.投标人资质和业绩要求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和业绩要求:
(1)依据中国法律注册成立的社会中介机构,具有与开展评估业务相适应的经营场所和固定办公地点。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营业范围符合招标公告要求。
(2)须具有房地产资产评估和设备资产评估壹级及以上资质。
(3)至少委派2名注册评估师专职负责,且在项目进行中不得变更。
(4)近三年内有一项(含)以上资产评估业务的业绩(需提供委托合同)。
(5)具有规范和完善的评估业务质量控制制度,风险控制制度及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
(6)在其所在地评估行业有较好的信誉,诚实守信。且最近三年内无不良从业记录,无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情况。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4.2投标人需同时提供以上证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盖单位公章)资料一套。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http://www.cqzb.gov.cn)、石柱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网(http://www.cqszggzyjy.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石柱土家族自治县鸿盛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石柱县南宾镇城南科技孵化楼
联 系 人:杨明波
联 系 电 话:023-73335287
招标代理机构: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建设工程技术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石柱县南宾镇万寿大道84号建设大厦六楼
联 系 人:张悦林
联 系电 话:023-73376501(办)
手 机:13452260234
传 真:023-73378907
二○一三年五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