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石丰高速公路统建还房项目已由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石发改审【2011】15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石柱交通建设总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石丰高速公路征地拆迁补偿费,资金性质为国有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城东D14-2地块)土石方场平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石柱县南宾镇红星村。
2.2 建设规模:石丰高速公路统建还房(城东D14-2地块)土石方场平工程,开挖面积约4327.8㎡,开挖量约36975.04m?。
2.3 招标范围:见石丰高速公路统建还房(城东D14-2地块)土石方场平工程施工设计图纸、图说所明确的全部工程内容。
2.4 计划工期:75日历天。
2.5 工程投资:约300万元。
3.投标人资格及业绩要求
3.1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主项资质为土石方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并在业绩、人员、设备、 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近三年(竣工时间为
3.3按照“渝建发【2011】130 号”文规定,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并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地点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http://www.cqzb.gov.cn)、石柱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网(http://www.cqszggzyjy.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石柱交通建设总公司
联系人: 郎老师
电 话:023-73332665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图强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财富大道3号财富汇18楼
联系人:余老师
电话:023-63210722 传真:023-6753075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