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重庆市巫溪县花台乡王家河坝库岸防护堤工程(堤内回填及排水沟)已由国务院三峡办以国三峡办发计字[2011]170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移民局项目专项资金,招标人为巫溪县宁之源建设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重庆市巫溪县花台乡王家河坝库岸防护堤工程(堤内回填及排水沟)。
2.2工程建设地点:巫溪县花台乡境内。
2.3建设内容及规模:工程起于大宁河左岸K0+000-K0+561.80,堤内回填205400.00立方;
排水沟长1453米。
2.4 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2.5工程总投资:700万元
3.投标人资格和业绩要求
3.1 申请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和业绩要求: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其以上资质。
3.2 根据《重庆市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登记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在参与投标前,需取得由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颁发的“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在渝参加招投标活动时,其在渝负责人必须到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招标无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或文字表述不清,图纸尺寸标注不明以及存在错、碰、漏、缺、概念模糊和有可能出现歧义或理解上的偏差的内容等应在 2013年10月14日17时前由各投标人直接在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http://www.cpcb.com.cn)
投标人质疑区提出。
4.2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在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http://www.cpcb.com.cn)上关注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00 元,售后不退。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现金支付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http://www.cqzb.gov.cn)、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http://www.cpcb.com.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巫溪县宁之源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永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巫溪县城厢镇人民街67号 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新牌坊红锦大道498号佳乐紫光8楼
联 系 人:周女士 联 系 人:田女士
电 话:13594469990 电 话:157305483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