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建小厂烟叶工作站工程施工已由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发展与改革委员会以[2012] 447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烟草总公司重庆市公司彭水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招标人为中国烟草总公司重庆市公司彭水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址:小厂乡大厂村一组。
2.2 建设规模: 建筑面积约7129m2,总投资约2700万元。
2.3 招标范围:新建经营业务用房、生产用房、生活用房及其附属设施(施工图及图说所示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内容为准。
2.4 计划工期:210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和业绩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应为独立企业法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2010年至今独立完成过1个建筑面积在5000m2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本工程招标无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5.2 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在彭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psggzy.com)上关注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5.3 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套,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并收取,售后不退;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建设工程信息网(www.cqjsxx.com)、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www.cqzb.gov.cn)、彭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www.psggzy.com)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烟草总公司重庆市公司彭水分公司
地 址:重庆市彭水县绍庆街道阿依路111号
联系人: 冯老师
电 话:023-78442767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恒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江北区富力海洋广场
联系人:李老师
电 话:023-6786978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