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黔江区冯家初级中学校塑胶运动场工程已由黔江发改委函﹝2013﹞398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黔江区冯家初级中学校,建设资金来自黔江区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黔江区冯家初级中学校塑胶运动场工程
2.2 建设地点:黔江区冯家初级中学校校园内
2.3 工程投资:约400万元。
2.4 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300米环形跑道塑胶运动场,并对周边环境进行整治。
2.5 招标范围:施工设计图所示范围的全部工程内容,以及招标文件、答疑资料、澄清资料、补遗资料等补充的工程内容。(具体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2.6 计划工期:90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体育场地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凡近三年内被各级行政主管部门列入不良企业的不能参与本次投标。市外建筑施工企业按《重庆市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登记备案管理办法》渝建发【2011】130号规定执行。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工程招标不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由招标代理机构一并收取,售后不退,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重庆市建设工程信息网和重庆市黔江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上发布。
招标人: 黔江区冯家初级中学校 招标代理机构: 重庆市恒昶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黔江区冯家初级中学校校园内 地址: 黔江区城西六路415号
联系人: 李老师 联系人:传女士
电话: 13896818619 电话: 792359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