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工程荣昌县荣隆镇环城道路建设工程已由荣昌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荣发改发[2013]45号批准立项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上级补助及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荣昌县荣隆镇人民政府。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址:荣昌县荣隆镇先锋村1、3、5社。
2.2工程总投资:约1500万元。
2.3项目概况:
培爵路长
英雄大道长0.78公里,宽
2.4工期要求:12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施工图及图说范围内的所有内容,主要包括路基、路面及管网、绿化相关附属工程等工程,具体以招标人发出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凡重庆市市外建筑企业参加投标,必须在重庆市境内设立分支机构(分公司或子公司),具备有效的工商、税务相应证件以及入渝登记备案证,且项目拟派人员必须是已备案人员。
4. 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的获取
4.1报名时间及方式:无需报名,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内递交投标文件并持公司基本账户开户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鲜章)在荣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窗口刷卡缴纳投标保证金视为获得投标资格。
4.2 招标文件及招标文件答疑书、招标文件补充通知获取方式:
4.3 每套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并收取,售后不退。
4.4 本工程不采用邮购方式出售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荣昌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荣昌县荣隆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兴宇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地 址:重庆市大渡口松青路1029号国瑞城1幢3楼3-6号
联 系 人:
电 话: 46551011 电 话: 13983443585 68156413
传 真: 传 真: 681564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