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西征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按照渝农综发【2013】72号文的要求,对重庆市涪陵农林水利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涪陵区2013年度大顺乡高标准农田示范工程项目所需供水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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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包 |
名称 |
最高限价 (万元) |
投标保证金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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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PE供水管 |
189.56 |
3.7 |
二、资金来源
国有资金,资金已到位。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合格投标人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特定资格条件
投标人必须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厂家认可的经销资格证明文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
四、投标、开标有关说明
(一)本工程招标不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 9月30日起,在重庆市涪陵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flzbjy.com)下载本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答疑、补遗、最高限价等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二)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在重庆市涪陵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flzbjy.com)上关注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三)招标文件1000元(含图纸等电子资料),递交投标文件时支付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五、投标保证金
(一)保证金的交纳
1、投标保证金的交款形式及要求:投标人从企业的基本账户(开户行)在投标截止3小时前通过转账支票直接划付或以电汇方式直接划付至下面指定的保证金账户,否则,投标保证金无效。请投标人自行考虑汇入时间风险,如同城汇入、异地汇入、跨行汇入的时间要求。
2、本工程招标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为:3.7万元
3、保证金账户及账号(任选其一):
户名:重庆市涪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开户行:重庆三峡银行涪陵支行
账 号:0154016430000073
(2)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涪陵渝涪支行营业部
账 号:50001310100050205903
(3)开户银行:兴业银行重庆涪陵支行
账号:346170100100003767
联 系 人:常 文
联系电话:023-72240077
注:1、投标人在填写进账单或电汇凭证时,注明投标项目名称。并在开标现场提交投标保证金银行交款回执单原件,以涪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核查到账时间为准,未按规定到账或提交回执单原件者,按废标处理。
2、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二、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未进入中标候选人名单的投标保证金在评标结果公示无异议的情况下5日内退还;中标候选人保证金须在第一中标候选人和招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退还;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5日内退还。
六、投标有关规定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
2、合同包为单一货物,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中同一规格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该合同包的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3、同一合同包的货物,制造商参与投标的,不得再委托代理商参与投标。
4、超过投标截止时间、不按本招标文件规定密封的投标,或不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有效足额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恕不接受。
5、投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费用均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http://www.cqzb.gov.cn/)、重庆市涪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flzbjy.com/lbWeb/index.aspx)、重庆市农业开发综合信息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一)采购机构:重庆西征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刘老师
邮 编:400020
电 话:(023)61922352
传 真:(023)61922361
地 址:重庆市南岸区茶园新区玉马池工业园67号
(二)采购人:重庆市涪陵农林水利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罗女士、张女士
电 话: 023-722060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