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涪陵区公安机关办公业务技术用房项目已由重庆市涪陵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涪发改委发【2009】490号文件批准建设,已纳入中央2010年建设投资计划,建设资金由中央和地方政府投资, 项目业主为重庆市涪陵区公安局,招标人(代建人)为重庆市涪陵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智能化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涪陵区李渡街道办事处太乙门居委四组。
2.2项目概况:用地面积约35842㎡(约53.74亩),规划建筑面积为约32000㎡,其中:业务技术用房约21000㎡,行政办公用房约11000㎡(含功能房和附属用房)。该项目的智能化工程主要包括以下子系统:
1、综合布线系统;2、网络系统;3、通讯系统;4、会议系统;5、视频监控系统;6、门禁系统;7、停车场系统;8、报警系统;9、多媒体发布系统及查询系统;10、广播及背景音乐系统;11、有线电视系统;12、弱电防雷;13、新风系统(弱电井散热);14、机房工程;15、审讯系统。
2.3 投资额:约1300万元。
2.4 项目招标范围:(1)涪陵区公安机关办公业务技术用房项目智能化工程设计施工图所示范围内的系统全套硬件设备、精密空调5台及系统软件、应用软件、接口协议、接口设计(含系统设计)、设备采购、运输、保险、交货、仓储、施工安装【含所需的材料(线槽、钢管、光/电缆、电源线缆等)】、测试、试验、完工测试、单体调试、与其它系统接口调试、系统调试与试验、综合联调、开通、安全评估、预验收、成品保护、试运行、向政府部门报检(如需要)、全套技术服务、竣工验收、设备性能确认、人员培训、竣工文件资料、备品备件和仪器仪表及工具的提供、质量保证期服务以及上述过程中的工程建设和安装协调等内容;(2)完成招标人指定的其他各项相关施工内容。
2.5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2.6项目分包情况:本工程项目不允许分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工程招标不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4.2 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在重庆市涪陵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flzbjy.com)上关注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4.3 招标文件每套1000元(含图纸等电子资料),递交投标文件时支付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以招标文件为准, 地点为重庆市涪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涪陵区顺江大道6号行政服务中心3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时间以重庆市涪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公开挂钟时间为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http://www.cqzb.gov.cn)、重庆市涪陵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flzbjy.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项目业主:重庆市涪陵区公安局
招标人(代建人):重庆市涪陵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先生
电 话:023-72370961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凯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