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涪陵区2012年农村公路村通畅石沱镇梧桐村道(龙洞桥道路)工程已由涪交委发【2012】101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涪陵区石沱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资金。招标人为重庆市涪陵区石沱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点:重庆市涪陵区石沱镇梧桐村、青春村
2.2 项目建设规模:道路全长约4850.276米,宽5.1米。总投资约260万元。
2.3主要技术标准:水泥混凝土路面,面层厚度要求不小于22厘米,强度不低于30Mpa,公路两侧设置宽度不小于30厘米的土路肩,设置40厘米×40厘米×60厘米的边沟。
2.4 项目招标范围:本公告未明确的地方,以涪陵区2012年农村公路村通畅石沱镇梧桐村道(龙洞桥道路)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中载明的路基、路面等以及答疑资料、澄清资料、其他补遗资料的全部内容。
2.5计划工期: 120日历天
2.6项目分包情况:本工程不允许分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招标不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4.2 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在重庆市涪陵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flzbjy.com)上关注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4.3 招标文件每套10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支付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以招标文件为准, 地点为重庆市涪陵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涪陵区顺江大道6号行政服务中心3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时间以重庆市涪陵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公开挂钟时间为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和重庆市涪陵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重庆市涪陵区石沱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大正建设工程经济技术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涪陵区石沱镇苑平路128号 地 址:渝中区南区路175号
电 话:13594519003 联系电话:023-7221886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