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G75兰海高速重庆渝黔高速公路K1015.11~K1105.86段路面大修工程项目已由重庆中信渝黔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董事会、股东会批准建设,项目发包人为重庆中信渝黔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重庆中信渝黔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资金已全部落实,招标人为重庆中信渝黔高速公路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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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工期 |
建设地点 |
招标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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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75兰海高速重庆渝黔高速公路路面大修工程 |
21个月,已包含法定节假日、春运和上级主管部门要求的停工时间 |
K1015.11~K1105.86段 |
病害路面改造、排水系统工程改造及交通安全设施改造等。即将原路面病害进行挖补处治后,整幅加铺4㎝SMA-13面层;排水系统包括横向排水管的疏通、局部路段的新增设横向盲沟及中央集水井的疏通、增设、横向排水管的增设等;交通安全设施包括交通标线、护栏板拆装等。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及以上和交通安全设施专业承包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资本金不低于1亿元,近3年(
3.2 本次招标在投标人不能提供交通安全设施专业承包资质的情况下,可以接受联合体投标,要求主体单位为路面施工单位,联合体单位为交安设施专业承包资质单位。
3.3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两个以上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招标投标人不需报名,接收投标文件时投标人直接递交。招标公告发布之日(
4.2 招标文件编制费每套1000元,一律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采用现金支付,不予退还。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出具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单位介绍信(或授权书)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盖有申请单位鲜章的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并在向招标人支付招标文件编制费后,方能递交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原重庆市建设项目及招标网)、重庆市交通委员会网站、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中信渝黔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巴南区一品街道一品南路3号
邮 编: 401349
联系人:毛渝茸 杨嘉
电 话:023-66482266转8023 66423922
传 真:023-66480766
2013年 9 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