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重庆市第十三人民医院综合大楼室内精装修设计已由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渝发改社【2010】370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第十三人民医院,资金来源:业主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重庆市第十三人民医院综合大楼室内精装修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点:九龙坡区黄桷坪市第十三人民医院院内。
2.2项目概况:本工程总建筑面积约26000平方米,其中住院业务用房约21000平方米,地下车库及设备用房约5000平方米。
2.3招标内容及范围:重庆市第十三人民医院住院综合楼改扩建工程项目所有室内外装饰设计(室内含ICU、手术室等,室外含幕墙、铝合金门窗、干挂石材等)(地下车库除外)。完成室内外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深化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与竣工验收及质量保修阶段的设计服务工作,以及协作招标人完成各项审批手续办理等工作。
2.4设计周期:(1)方案设计:委托设计后20日历天内提交;
(2)初步设计文件(含概算):方案设计审查通过后15日历天内提交;
(3)施工图设计文件:初步设计审查通过后25日历天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在提出施工图审查意见后7日历天内按照审查意见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正式成果;
(4)施工现场设计服务:工程开始施工至竣工验收合格及质量保修阶段的配合与指导。
(5)协作招标人及时完成各项审批手续办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招标人需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及以上资质或同时具备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3)信誉要求:(1)2010年至今没有出现违法违规或失信行为;(2)2010年至今没有拖欠劳务费的败诉记录;(3)2010年至今没有无故弃标的不良记录;(4)收到行政处罚的不在其行政处罚期内。
(4)设计业绩要求:企业2010年至今完成过类似医院设计面积在2.5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室内装饰工程一个及以上。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不需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4.2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文件及资料费现金500元/套,售后不退,不交费者拒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本次招标公告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市第十三人民医院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同致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九龙坡黄桷坪 地 址:北部新区星光大道90号土星商务A2栋11楼
联系人:
电 话:13996035560 电 话:023-88602519
传 真: 传 真:023-886025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