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重庆市看守所建设项目一期工程已由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渝发改投[2013]681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公安局,招标人为重庆市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补助投资及市级财政配套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南岸区迎龙镇蹇家边村。
2.2工程规模:重庆市看守所建设项目占地面积约130亩,总建筑面积约3.75万平方米,一期建筑面积18110平方米,共分五个部分:监区8300平方米、武警区3059平方米、办公及业务用房3924平方米、食堂2271平方米,一期总投资约1.4881亿元。本次招标范围造价约6113万元。
2.3监理服务期:从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及保修期阶段等全过程监理服务。
2.4监理招标范围:
2.5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6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和业绩要求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该招标项目不需报名,按招标文件要求直接投标。招标公告自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购买招标文件费500元,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为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投标综合网》、《重庆市建设工程信息网》、《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市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老师
电话: 023-86867321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大正建设工程经济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人:钟老师、李老师
电 话:023-6121774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