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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川区龙凤镇健身步道停车场及上山步道广场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3-09-18  浏览次数:918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合川区龙凤镇健身步道停车场及上山步道广场项目已由重庆市合川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合川发改发【2013207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合川区龙凤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为 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重庆市合川区龙凤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合川区龙凤镇

2.2 建设规模及概况:该项目包含一条健身步道、三个广场和两个停车场。步道长726,宽3.3,青石板铺装;入口广场条石铺装600平方米;中段休息平台条石铺装560平方米;山顶广场青石板铺装900平方米;停车场2935平方米,现浇C30砼结构。

2.3 计划总工期:9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甲方提供的施工图及设计文件所示的全部施工内容。该项目总面积约5230㎡,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地面铺装、排水沟、挡墙、绿化、标杆、景墙及相关附属工程等。其中修建3.3m宽上山步道726m,广场3个,停车场2个,青石栏杆815m、浮雕4套、黄葛树A(干径60-70cm2株、小叶榕桩景6株等。

3.投标人的资格和业绩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类似的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招标不需要投标人现场报名,投标人在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918起,在重庆市合川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站(http://www.cqhcjy.com)下载本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及其答疑文件、图纸等所有招标相关资料。不论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2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重庆市合川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站上关于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 元,售后不退。递交投标文件时支付招标文件的费用,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5. 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质疑,在合川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指定位置在规定质疑期内匿名质疑,提出质疑时间应在201392217时(北京时间)前,过期不再受理质疑。

6.招标人在合川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澄清的时间:2013924前,如遇特殊情况澄清的时间顺延。

7.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31010下午15:00分(北京时间);递交地点:重庆市合川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地址:合川区希尔安大道225号会展中心五楼)。

8.投标文件的递交

8.1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发布公告的媒介  

发布公告的媒介为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重庆建设工程信息网、重庆市合川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站。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市合川区龙凤镇人民政府  

  址:重庆市合川区龙凤镇   

  编:401520                        

联系人:刘建辉                         

  话:15923176608                

 

招标代理:重庆大正建设工程经济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渝中区长江一路6227

重庆市合川区苏家街151号附1号二楼

联系人:傅 育        

电话:18716662974       

               

 

2013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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