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示:
一、为严厉打击建筑市场围标串标违法犯罪行为,欢迎社会各界以及参与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单位和个人,积极举报围标串标违法犯罪行为并提供线索和证据。公安、工商及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对举报人提供的有效线索和证据,将依法介入调查。
二、在本项目中标公示期间,公安、工商部门以及有关招标投标监督部门将依法开展投标企业信息与投标资料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调查,本项目投标人应依法、合法投标,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的调查工作。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永川区吉安小学中心幼儿园校舍及辅助用房工程 已由 重庆市永川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永发改审批[2011]119号文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重庆市永川区吉安镇吉安小学校 ,资金来源为 幼儿园建设专项经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条件、有意愿且符合本招标公告及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总建筑面积约3000平方米,共三层,建筑总高度为10.95米,框架结构。计划工期:日历工期210天。
2.2 建设地点:永川区吉安镇寒泸村富家坡村民小组桐子岭。
2.3 招标范围:施工图图示工程内容,包括土建工程、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等。
2.4 标段划分情况:本工程共计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项目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市外企业参与本次投标活动的,须按渝建发〔2011〕136号文件规定执行。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4.2 本项目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文件资料费,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收其投标文件。
4.3 本次招标活动不采用邮购方式购买招标文件。
4.4 本项目无需报名,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5小时内在重庆市永川区公共资源招投标交易中心指定窗口POS机上刷银联卡缴纳投标保证金(刷卡人必须是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持本人银联卡),并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递交了投标文件,视为获得投标资格。
5. 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及地点
5.1 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
5.2 投标和开标地点:重庆市永川区公共资源招投标交易中心(重庆市永川区汇龙大道230号)。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政府公众信息网、重庆市永川区政府门户网、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重庆市永川区公共资源交易网、重庆建设工程信息网、永川日报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重庆市永川区吉安镇吉安小学校
地 址: 永川区吉安镇
联系人: 肖 尧
电 话: 023-49875653
传 真: 023-49875118
招标代理机构: 重庆泓展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北部新区高新园星光五路8号土星商务大厦C3栋25-8#
联系人: 田 锦
电 话: 023-67631766
传 真: 023-6763176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