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荣昌县黄金坡水厂(一期)工程已由荣昌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荣发改发【2012】153号文批准建设, 建设资金为 国有资金 ,招标人为 重庆渝荣水务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荣昌县路孔镇羊子角坡。
2.2 建设范围与工程规模:5万m3/d规模水厂及配套管网,分两阶段实施,一阶段规模为2.5万m3/d。
2.3 本次项目招标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荣昌县黄金坡水厂(一期)工程(一阶段)的所有土建及安装工程、设备和材料的采购、自动化控制系统工程、消毒及加药系统工程、绿化、供配电、输配水管网等;项目试运行及培训,项目竣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内的全过程监理。
2.4 监理服务期:
建设期暂定12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以完成荣昌县黄金坡水厂(一期)工程(一阶段)所有实施内容及竣工资料审核、竣工结算所有后续工作为限)
3. 投标人资格和业绩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条件:
必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及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且具备的资质必须在有效期内,投标人2009年至今至少有一个建设规模为5万吨/日及以上的自来水厂工程全过程监理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监理服务能力。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应对以上工程全部招标内容进行投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4.2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重庆市荣昌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zyjy.rongchang.gov.cn/)上关于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不论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3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该费用在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与投标保证金一并刷卡收取,否则招标文件予以拒收。
4.4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请在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重庆市荣昌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zyjy.rongchang.gov.c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渝荣水务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荣昌县 地址: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
联系人:李敬源、王白萍 联系人:喻亮、杨欣、卢翔
电 话:023- 46770279 电话:023-67767383、67706443、67706410
传 真:023- 46780780 传真:023-6770644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