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重庆市观景口水利枢纽工程项目建议书已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发改农经[2011]414号文批复,经重庆市人民政府授权,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重庆市水利局、重庆市财政局作为招标人共同对重庆市观景口水利枢纽工程项目法人进行招标,欢迎满足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观景口水利枢纽工程是重庆市重点水源工程之一,位于巴南区五布河干流上,重庆市主城安全应急备用水源。水库坝址距东温泉镇中心约
2.2 招标范围:对重庆市观景口水利枢纽工程项目法人进行招标,由中标人与本工程的政府财政性投资出资人代表共同组建项目法人,在合同期限内,中标人负责该项目建设与经营管理。
3.投标人资格条件及业绩要求
3.1本工程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注册资本金2.5亿元(人民币,下同)及以上,资产总额25亿元及以上,净资产5亿元以上,近5年同时具有大中型水库、日处理规模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请于2013年 9 月 24 日前到招标代理机构查阅,并签订资料内容“保密承诺书”。
4.2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www.cpcb.com.cn)”上关于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不论投标人是否下载上述修改或补充内容,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知晓全部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3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由招标代理机构收取,售后不退。未支付招标文件费用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4.4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内容缺失或附件不全,应及时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请在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www.cqzb.gov.cn)”和“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www.cpcb.com.cn)”上发布。
6.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及开标地点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及地点
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2013年10月11日10时00分整
投标和开标地点: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地址:重庆市渝中区长江一路58号)。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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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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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重庆市水利局 重庆市财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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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
: |
王曦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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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
: |
023-675757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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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 |
: |
重庆市弘禹水利咨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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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
: |
揣连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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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
: |
023-890792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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