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工程 荣昌县吴家镇双流等(2)个村农村建设用地复垦项目等6个项目工程已由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以渝国土建复备【2013】68号文批准立项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国有,招标人为荣昌县吴家镇人民政府。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荣昌县吴家镇双流等(2)个村农村建设用地复垦项目等6个项目
2.2项目地址:荣昌县吴家镇双流村、 燕子坝村、玉峰村、含珠桥村、代兴村、十烈村、 代兴村、高峰村,标段划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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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项目名称 |
建设用地复垦规模(公顷) |
图幅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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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宅基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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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占地 |
附属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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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标 段 |
荣昌县吴家镇双流等(2)个村农村建设用地复垦项目 |
6.6527 |
1.8606 |
4.7921 |
H48G057054 H48G057055 H48G058054 H48G0580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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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昌县吴家镇玉峰村(A)农村建设用地复垦项目 |
4.8099 |
1.0407 |
3.7692 |
H48G056056 H48G0570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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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标 段 |
荣昌县吴家镇含珠桥村农村建设用地复垦项目 |
5.0889 |
1.3301 |
3.7588 |
H48G057055 H48G057056 H48G058055 H48G0580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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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昌县吴家镇代兴村(A)农村建设用地复垦项目 |
3.5363 |
0.7494 |
2.7869 |
H48G056055 H48G0570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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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标 段 |
荣昌县吴家镇十烈等(2)个农村建设用地复垦项目 |
3.0198 |
0.6922 |
2.3276 |
H48G056055 H48G056056 H48G057055 H48G0570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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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昌县吴家镇高峰村(A)农村建设用地复垦项目 |
5.9676 |
1.3919 |
4.5757 |
H48G057055 H48G057056 H48G058055 H48G0580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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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招标范围:包括项目实施方案、规划图册及图说内的拆除工程、土地平整、农田水利、田间道路、其他工程等, 具体范围详见项目实施方案、规划图册及图说和工程量清单。
2.4工程总投资: 约462.82万元(肆佰陆拾贰万捌仟贰佰元整)
其中第一标段170.8万元(壹佰柒拾万捌仟元整);
第二标段149.56万元(壹佰肆拾玖万伍仟陆佰元整);
第三标段142.46万元(壹佰肆拾贰万肆仟陆佰元整)。
2.5计划工期:90日历天(以总监理工程师下达的开工令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施工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凡重庆市市外建筑企业参加投标,必须在重庆市境内设立分支机构(分公司或子公司),具备有效的工商、税务相应证件以及入渝登记备案证,且项目拟派人员必须是已备案人员。
3.4 同一投标人可选择多标段进行投标,但一个投标人只能中一个标段。按照一标段、二标段、三标段依次排序,确定总得分最高的一至三名投标人(按总得分由高到低排序)为中标候选人,投标人如在前一段确定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就不再参加后续标段的中标候选人排序,但仍参加计算相应分值。
4. 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的获取
4.1报名时间及方式:无需报名,
4.2 招标文件及招标文件答疑书、招标文件补充通知获取方式:
4.3 每套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并收取,售后不退。
4.4 本工程不采用邮购方式出售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荣昌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地 址:荣昌县吴家镇
联 系 人: 李培先生
电 话: 13509429879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方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渝北区欧瑞锦江大酒店正对面上峰上座15层
联 系 人: 周女士
电 话: 023-67886687
传 真: 023-6788668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