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兰美路道路改造工程已由九龙坡发改委(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 机关名称)以九龙坡发改委投【2013】160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重庆市九龙坡区市政设施维护管理处 , 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规模:兰美路道路改造工程,包括车行道混凝土挖补1500㎡,沥青罩面4800㎡,人行道改造5800㎡。项目总投资约255万元。
建设地点:九龙坡区兰美路(起于石新路,止于朝阳路)。
计划工期:90日历天。
招标范围:车行道混凝土挖补1500㎡,沥青罩面4800㎡,人行道改造5800㎡,具体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内容。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工程建安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类似工程1个或以上业绩,项目经理具备市政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中级职称,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一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招标不需现场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3_年 9 月_16_日起,在九龙坡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http://www.cqjlpggzyzhjy.gov.cn/cqjl/)下载本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图纸、澄清、修改、补充通知、最高限价通知等全部内容。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潜在投标人全部知晓有关招投标过程和全部内容。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_800__元(含招标文件的所有资料),递交投标文件时支付招标文件的费用,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__2013_年_10_月_10_日10:00时,九龙坡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质疑时间
2013_年_9_月_22_日_10:00_时前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质疑,在九龙坡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http://www.cqjlpggzyzhjy.gov.cn/cqjl/)上匿名提出,过期不再受理质疑。
7.答疑时间
_2013年_9_月_24_日_17:30_时前在九龙坡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http://www.cqjlpggzyzhjy.gov.cn/cqjl/)上予以答疑或澄清,不管投标人是否下载,都视为投标人收到招标文件澄清内容,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重庆市九龙坡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市九龙坡区市政设施维护管理处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同致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九龙坡区杨家坪直港大道天宝路8号 地址: 重庆北部新区高新园星光大道90号土星商务中心A2栋11楼
联系人:
电话: 68436265 电话: 886025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