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酉阳县铜鼓初级中学留守儿童关爱中心建设项目已由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酉阳发改投〔2012〕278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铜鼓初级中学校,资金来自捐款200万元,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铜鼓初级中学校内。
2.2 工程规模:项目占地870平方米,修建留守儿童关爱中心,总建筑面积952平方米,购置相关设备、完善水、电等配套设施,项目估算总投资约200万元。
2.3 计划工期: 240 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施工图及图说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内容,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答疑、补遗通知包含的实际工程内容为准。
2.5 本次招标共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承担过类似工程项目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施工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按照“渝建发〔2011〕130号”文规定,重庆市外建筑企业在投标前必须办理好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
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工程招标不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4.2 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在酉阳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http://ggzyjy.youyang.gov.cn)上关注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含图纸等电子资料),递交投标文件时支付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重庆建设工程信息网、酉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和酉阳县政府公众信息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铜鼓初级中学校
地址: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铜鼓镇
联系人:彭飞
联系电话:13709483278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联系人:
联系电话:023-67119085
传真: 023-671190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