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重庆市荣昌县吴家镇高峰村土地整理项目已由 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以渝国土整备【2013】16号文批准立项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土地开发整理专项资金,招标人为 荣昌县土地储备整治中心。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区涉及1个镇(吴家镇),包括1个行政村(涉及到高峰村七社、八社、九社、十社,共4个社)。位于东经105°21′5.7″~105°22′58.9″,北纬29°35′37.4″~29°37′12.1″之间。涉及图幅号为H48G058054和H48G058055。项目区东至高峰村7社东部河岸,西至高峰村10社西部旱地,南至高峰村8社南部旱地,北至高峰村10社北部河岸。
2.2 建设规模:项目建设规模为214.64hm2,其中:水田101.71hm2、旱地77.45hm2、农村道路4.28hm2、坑塘水面8.74hm2、沟渠2.60hm2、田坎19.86hm2。新增耕地率7.21%。
2.3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图中的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详见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具体以招标人给出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2.4工程地址:荣昌县吴家镇高峰村。
2.5工期要求: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近三年没有违法违纪投标、严重违约和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等不良记录。凡近三年被市国土房管局列入不良企业名单的单位,不能参加本次投标。
4. 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的获取
4.1报名时间及方式:该工程不需报名,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内递交投标文件并持公司基本账户开户证明复印件(加盖鲜章)在荣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窗口刷卡缴纳投标保证金视为获得投标资格。
4.2 招标文件及招标文件答疑书、招标文件补充通知获取方式:
4.3 每套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在荣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窗口POS机上刷银联卡收取,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方式
6.1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荣昌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荣昌县土地储备整治中心
地 址:荣昌县迎宾大道兴荣大厦
联 系 人: 刘先生
电 话: 023-46772079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沙坪坝区凤天大道21号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 023-65771820 传 真: 023-657718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