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巫山县龙溪镇三湾村等三个农村建设用地复垦项目已由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批准建设(渝国土建复备(2013)95号),项目招标人(业主)为巫山县土地开发整理储备中心,项目建设资金来自地票交易类。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和规模:本项目共划分三个标段
2.2一标段:建设地址为巫山县龙溪镇三湾村,投资约115万元;建设规模6.5412公顷,预计减少建设用地6.5412公顷。工期90日历天。
2.3二标段:建设地址为巫山县庙宇镇抱丰村、长梁村,投资约108万元;建设规模6.8729公顷,预计减少建设用地6.8729公顷。工期90日历天;
2.4三标段:建设地址为巫山县庙宇镇小营村、庙宇村,投资约123万元;建设规模8.1444公顷,预计减少建设用地8.1444公顷。工期9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拆除工程、土地平整、农田水利、田间道路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
2.6一个投标人只能对上述一个标段提出投标申请。同时对多个标段提出投标申请的,其投标无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业绩、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符合《巫山县建设市场廉洁准入规定(试行)》的相关规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招标不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4.2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费,每套500元。
4.3招标文件、施工图及相关资料均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文档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提供,
网上下载的招标文件与备案的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但出现不一致时以备案的招标文件为准。网上公布后招标人或代理公司应及时核对修复,出现不一致的责任由招标人或代理公司承担。
4.4 投标人在规定时间自行完成现场踏勘:
子文档传至招标代理公司邮箱(邮箱:plh707@sina.com), 纸质文件传真至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公司(传真:023-86357523)。所有质疑应匿名,否则质疑无效(如果有);2013年 9 月 18 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获取澄清方式及地址:按获取招标文件的相同方式从上述相关网站上下载(如果有)。
4.5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应在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巫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巫山县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专栏(http://wsgov.xinwushan.c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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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巫山县土地开发整理储备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市明科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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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地 址:重庆市江北区金源路7号B区公寓19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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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先生 |
联 系 人:彭女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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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023-57692152 |
电 话:023-863580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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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023-57692152 |
传 真:023-8635801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