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重庆市双桥经开区标准厂房三期一标段已由双桥经开经发投【2012】113号批复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双桥新车城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性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重庆市双桥新车城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建设融资人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愿意参与该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双桥经开区电子信息产业园片区
2.2规 模:双桥经开区标准厂房三期一标段(209号-213号厂房、102号食堂,总面积约8.6万㎡,工程造价约1亿元)(建安工程概算价)
2.3计划工期:30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包括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基础、主体、电气、给排水、装修等施工内容和招标期内招标人的答疑资料、澄清资料、其他补遗资料、技术交底等和完成招标人指定的其他各项相关施工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在开标前两天提供由金融机构出具融资3亿元的保函或授信证明文件;或在开标前两天缴纳5000万元的诚信保证金,中标后转为甲方使用资金,用于征地拆迁及基础设施建设等。
3.2 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管理水平先进、资金实力和专业技术力量雄厚、业绩突出、信誉良好。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凡重庆市外地企业参加投标,必须在重庆市境内设立分支机构(分公司或子公司),具备有效的工商、税务相应证件以及入渝登记备案证。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1000.00元,售后不退。该费用在各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并缴纳。
4.3 本工程不采用邮购方式出售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大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双桥分中心[重庆市双桥经开区双龙西路102号(原双桥区委党校院内)]。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和双桥经开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市双桥新车城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大正建设工程经济技术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双桥经开区西湖大道 地 址: 重庆市渝中区长江一路62号27楼(驻双桥经开区办公室:双北一街12号2-2)
联系人: 张 颖 联 系 人:江宏琪
电 话:023-43390889 电 话:159229630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