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綦江区精神卫生中心食堂建设工程招标已由 重庆市綦江区发改委以綦江发改【2012】118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綦江区精神卫生中心,建设资金来源为区财政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綦江区篆塘镇(綦江区精神卫生中心内)。
2.2工程规模:本工程总投资180万元,新建食堂1000平方米。
2.3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綦江区精神卫生中心食堂设计施工图示范围土建、安装工程。包括平基土石方、基础工程、主体工程、初装修、电气安装工程、给排水工程、消防设施安装工程、环境和附属工程,以及招标文件、招标文答疑(补遗)、工程量清单等包含的全部工程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其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市外投标人须遵守《重庆市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登记备案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500元,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文件费,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同)为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重庆建设工程信息网》和《綦江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綦江区精神卫生中心 代理机构:重庆凯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綦江区篆塘镇 联系地址: 九龙坡区杨家坪正街26号附4号渝隆大厦27楼
联系人: 田应华 联系人: 代兰术
电 话: 3983174833 电 话: 023-68687775
日 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