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涪陵区同乐乡聚宝村等14个农村建设用地复垦项目已由重庆市国土房管局(渝国土建复备[2013]77号)文件批准投资,建设资金来源:地票交易资金,招标人为重庆市涪陵区同乐乡人民政府。现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同乐乡等14个村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涪陵区同乐乡等14个农村建设用地复垦项目。
2.2 建设地点:位于涪陵区同乐乡内。
2.3 招标范围:包括项目实施方案、规划图册及图说内的拆除工程、土地平整、农田水利、田间道路、其他工程等, 具体范围详见项目实施方案、规划图册及图说和工程量清单。
2.4 计划工期:每标段45日历天。
2.5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三个标段,具体划分内容详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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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号 |
分项工程项目名称 |
村组名称 |
实施规模 (公顷) |
预算资金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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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标段 |
涪陵区同乐乡长青等(2)个村、解放等(2)个村、聚宝村农村建设用地复垦项目 |
长青村、雪峰村、解放村、七一村、聚宝村 |
14.7223 |
206.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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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标段 |
涪陵区同乐乡莲池村、联兴村、仁寿等(2)个村农村建设用地复垦项目 |
莲池村、联兴村、仁寿村、齐丰村 |
13.6749 |
179.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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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标段 |
涪陵区同乐乡实胜等(2)个村、寿坝村、同乐等(2)个村农村建设用地复垦项目 |
实胜村、前进村、寿坝村、同乐村、同建居委 |
13.6355 |
192.01 |
2.6 允许一个投标人可就上述三个标段中的一个(或多个或全部)标段进行投标,但只能中一个标段。
注:本项目的三个标段将在同一时间、地点开标、评标,开标、评标顺序按(一至三标段)顺序进行,各标段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一旦确定后,不得再进入余下所有标段的评审打分。
2.7 验收及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或市政公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报名时间及方式:无需报名,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按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视为获得投标资格。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在重庆市涪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flzbjy.com)“下载专区”下载本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答疑、补遗、最高限价等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已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2 招标文件每标段1000.00元(含图纸等电子资料),递交投标文件时支付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重庆市涪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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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涪陵区同乐乡人民政府 |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丰韬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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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涪陵区同乐乡 |
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红锦大道498号佳乐紫光11-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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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罗老师 |
联系人:李迎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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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13594595933 |
电 话:023-6791404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