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土木建筑学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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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足区龙岗街道累丰社区土地整治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3-09-09  浏览次数:975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大足区龙岗街道累丰社区土地整治项目已由重庆市大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大足发改投[201390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重庆市大足区土地储备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重庆市大足区土地储备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名称:大足区龙岗街道累丰社区土地整治项目

项目地址:重庆市大足区龙岗街道累丰社区2345678

建设规模:该项目面积为199630.24平方米。建安投资约800万元。

计划工期: 120 日历天

招标范围:施工图及招标文件约定的全部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编制说明)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必须是录入在重庆市国土房管局农村土地整治从业单位目录库中的,且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房屋建筑施工壹级或市政公用施工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外地入渝企业还须遵守《重庆市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登记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相关规定。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按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和购买招标文件视为获得投标资格。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工程实行不报名的招标方式,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的现场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99开始在《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www.cqdzjyzx.com)下载招标文件及招标文件答疑、补遗等资料。

请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随时关注本项目答疑、补遗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是否在《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www.cqdzjyzx.com)下载招标文件修改内容及招标文件答疑、补遗等资料,招标人都视为投标人收到招标文件修改内容,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并收取,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和开标时间:2013 9 2910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服务中心(重庆市大足区南环二路商务中心一楼)

5.2 在投标截止前,各投标人随时关注《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发布的相关信息,无论关注或下载与否,一律视为全部知晓。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http://www.cqzb.gov.cn/)和《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www.cqdzjyzx.com)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重庆市大足区土地储备中心        招标代理: 重庆市永新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大足区龙岗街道龙中路265            址: 重庆市北部新区财富大道3 

    联  系 人:    胡老师                      联 系 人:    李先生           

    电     话:    023-43767022                    话:   18202380563   

 

  2013  9 月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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