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重庆市秀山县城市污水三级管网工程(土建及安装施工四标段)已由秀山发改发函(2011)75号批准实施,项目招标人为重庆长兴水利水电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县级政府投资,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建设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重庆市秀山县城市污水三级管网工程(土建及安装施工四标段)
2.2 建设地点:重庆市秀山县(平凯片区等)。
2.3 规 模:约8 公里,总投资约 556万元。
2.4 工 期: 120日历天
2.5 招标范围:秀山县城市污水三级管网工程(土建及安装施工四标段)施工设计图纸和技术文件所涵盖的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和业绩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独立的企业法人;
(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010年至今有1个及以上验收合格的类似施工业绩。
3.2凡由重庆市水利局在重庆水务网上对其不良行为进行公布,并在公布期内的,禁止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3.3资审方式:资格后审。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满足以上要求的投标人可就上述工程项目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4.2招标文件每份售价人民币为:8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并收取,售后不退。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http://www.project-and-bidding.cq.cn)、和秀山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xsggzy.com)上发布。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重庆长兴水利水电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山河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秀山县 地 址:秀山自治县中和街道丹凤路
15号
邮 编: 409900 邮 编: 409900
联 系 人: 龙先生 联 系 人: 卢先生
电 话:023—85050168 电 话: 023-85050703
传 真:023—85050168 传 真: 023-850507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