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丰都县十直镇中心小学校学生食堂工程施工招标已由丰都财政发【2012】231号 关于下达2011年农村义务教育食堂中央专项资金的通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丰都县十直镇中心小学校, 建设资金来自中央专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丰都县十直镇中心小学校。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丰都县十直镇中心小学校学生食堂工程施工招标
2.2 建设地点:丰都县十直镇中心小学校
2.3 建设规模:丰都县十直镇中心小学校学生食堂工程建筑面积1183.33平方米,工程投资180万元。
2.4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5 招标范围:基础、主体、初装修、消防、电气、防雷、给排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 级及其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必须办理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书。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4.3 招标文件每套1000元/份,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丰都县公共资源交易网(www.fdggzy.cn)、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www.cqzb.gov.cn)及重庆市建设工程信息网(www.cqjsxx.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丰都县十直镇中心小学校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市明科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丰都县十直镇中心小学校 地址: 重庆市江北区金源路7号君豪大酒店商务楼12楼
邮编: 邮编: 400014
联系人: 高先生 联系人: 王先生、
电话: 15826223777 电话:13101112055
传真: 传真: 023- 863580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