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酉阳县大溪镇长岭村通畅公路工程已由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酉阳发改投[2013]125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大溪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资金和市级补助资金,出资比例:100%。招标人为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大溪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酉阳县大溪镇长岭村;
2.2 建设规模:主线起于长岭村接渤桂路(S409线K49+400处),止于长岭村小学,支线起点位于主线K1+300处,止于长岭村彭家,路线全长7.07公里,按四级公路标准设计,路面宽度4.5米,水泥混凝土路面,总投资约385万元;
2.3 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内容;
2.5 项目划分:本工程为一个合同项目。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承担过类似工程项目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按照“渝建发〔2011〕130号”文规定,重庆市外建筑企业在投标前必须办理好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
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工程招标不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4.2 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在酉阳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http://ggzyjy.youyang.gov.cn)上关注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含图纸等电子资料),递交投标文件时支付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酉阳县政府公众信息网》和《酉阳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大溪镇人民政府
地 址:酉阳县大溪镇
联 系 人: 石先生
电 话: 18996975707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联 系 人: 谭老师
电 话: 023-67119085
传 真: 023-6711908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