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土木建筑学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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涪陵区龙潭镇2013年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生产生活便道)施工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3-09-06  浏览次数:666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涪陵区龙潭镇2013年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生产生活便道)已由涪财政发【2013206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重庆市涪陵区龙潭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涪陵区龙潭镇新乐村、义和村、先锋村、龙腾居委。

2.2 项目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新建生产生活便道,全长约15.885公里。

2.3 项目招标范围:涪陵区龙潭镇2013年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生产生活便道)施工设计图所包含的路基调平、15㎝厚手摆片石垫层、5㎝厚碎石调平层、10㎝厚c20水泥混凝土全部内容

2.4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5项目分包情况:本工程项目不允许分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工程招标不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96起,在重庆市涪陵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flzbjy.com/)下载本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图纸、答疑、补遗、最高限价等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2 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在重庆市涪陵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flzbjy.com/)上关注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含图纸等电子资料),递交投标文件时支付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以招标文件为准, 地点为重庆市涪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涪陵区顺江大道6号行政服务中心3)。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时间以重庆市涪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公开挂钟时间为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和重庆市涪陵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市涪陵区龙潭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凯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3年9月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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