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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都县龙河新城商业旅游街、寨子沟二标段道路、兴丰大道至丰武公路连接线2、3、4标段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3-09-06  浏览次数:97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丰都县龙河新城商业旅游街、寨子沟二标段道路、兴丰大道至丰武公路连接线234标段项目已由丰都县人民政府以丰都府[2011]228号文批准,项目业主为丰都县城市建设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自筹,招标人为丰都县城市建设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龙河新城。

2.2 建设规模:本项目由五个子项目组成,其中商业旅游街道路工程长约900,宽40;寨子沟道路标段全长约1KM,宽26;兴丰大道至丰武公路连接约34标段总长约1262,宽23;兴丰大道至丰武公路连接约2标段总长约455,宽16

2.3 计划工期:12个月。

2.4 工程总投资:约9700万元。

2.5 招标范围:道路、雨污排水管网、亮化工程和招标文件、答疑、补遗书等资料所涉及的全部内容的施工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监理综合类资质或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及以上资质。

3.2市外监理企业应按渝建发[2011]129号文件入渝备案。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96起登陆重庆市丰都县公共资源交易网(www.fdggzy.cn)下载该项目的招标文件、图纸、答疑及补遗、最高限价等招标资料。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各投标人应当随时关注《重庆市丰都县公共资源交易网》所发布的与该项目招标有关的各项资料,各投标人不管下载与否都将被视为全部知晓该项目招标的所有过程和全部事宜。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9251200分前将招标文件费用和投标保证金从本单位的银行基本存款账户划转到本单位重庆银行网银账户,然后通过丰都县公共资源交易网(www.fdggzy.cn)递交招标文件费用和缴纳投标保证金(若拟投标企业没有开通重庆银行网银的,则需提前三个工作日到重庆银行申请开通;详见丰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中心→其它下载→丰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网上缴纳保证金的通告)。

4.3招标文件每套500/份,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3 9 26 1100分,递交地点 丰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丰都县公共资源交易网(www.fdggzy.cn)、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www.cqzb.gov.cn)、重庆市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丰都县城市建设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大正建设工程经济技术有限公司

    地    址:丰都县建委615                           址:重庆市渝中区长江一路6227

    联 系 人:肖女士                                 系 人:先生

    电    话:15723635327                               话:023-67691550 13983386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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