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市直管河段砂石开采论证报告编制已获批准实施,项目业主为重庆市水利局,建设资金来自市级归集的河道砂石资源费,招标人为重庆市水利局,现对市直管河段砂石开采论证报告编制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1项目概况:市直管河段范围内的可采砂包括长江从鱼鳅浩至郭家沱河段,航道里程从距离宜昌687—640公里,长度47公里,嘉陵江从瓷器口至朝天门河段,长度16.5公里。论证河道总长度63.5公里。
2.2本招标工程共分为2个标段,各标段划分如下:
第一标段:从长江野骡子(距离宜昌640公里)至长江沙湾中坝(距离宜昌687公里),论证长度47公里,共29个采砂点。
第二标段:从嘉陵江朝天门(距离朝天门0公里)至中恕沱(距离朝天门16.5公里),论证长度16.5公里,共2个采砂点。
2.3招标范围为:上述各标段的砂石资源开采可行性论证报告编制。
3.投标人资格及相关要求
3.1本工程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满足以下要求之一:
①同时具备水利行业设计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
②具备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4各投标人可就上述两个标段中的任意标段投标,但一个投标人只能获得其中一个标段的中标资格。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请于
4.2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www.cpcb.com.cn)上关于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不论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3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标段,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由招标代理机构收取,售后不退。未支付招标文件费用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4.4、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请在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www.cqzb.gov.cn)”和“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www.cpcb.com.cn)”上发布。
6.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市水利局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市弘禹水利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渝北区新南路3号水利大厦25楼 地址:重庆渝北区新南路3号水利大厦9楼
邮 编:401147 邮 编:401147
联系人:洪波 联 系 人:程愿
电 话:023-89079152 电 话:023-89079203
传 真: 传 真:023-89079332
电子邮件: 电 子 邮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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