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土木建筑学会

当前位置: 首页 » 工程招标 » 正文

视频监控类相关设备采购及销售代理资质 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3-09-03  浏览次数:736

1. 招标条件

1.1重庆首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为重庆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下设的全资子公司,为本招标项目视频监控类相关设备采购及销售代理资质招标人为重庆首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资金来自公司自有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备采购及销售代理资质进行公开招标。

1.2本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1.3 招标对象:视频监控类相关设备生产原厂商(以下简称“原厂商”)。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重庆首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为重庆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下设的全资子公司,公司经营范围有机电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机电工程的建设等内容,目前公司经营范围覆盖高速公路、市政建设领域,年度生产经营在3000万以上。根据公司经营特点及未来规划,在未来三年内,公司将大量从事视频监控类建设工程,视频监控类设备采购及销售额预计在500万以上。本项目即对有全套视频监控类设备生产能力,并愿意授予招标人设备代理资质的原厂商进行招标,招标人在对外业务经营中,优先考虑所代理设备的选型与销售。

2.2招标范围

合同段

招标范围

招标内容

工期、代理期限及供货地点要求

SPJK

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视频监控类相关设备及视频监控类相关设备采购及销售代理资质。

本项目所要求的视频监控类设备的生产、运输、调试、缺陷责任期等内容及授予招标人对本招标文件要求的视频监控类相关设备在重庆高速公路行业的独家代理销售资质及在重庆非高速公路行业的代理销售资质。(招标文件内简称“代理资质”)

设备供货工期:40工作日

代理期限:2013915日后的36个月

供货地点:重庆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要求:

1:原厂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年检有效;

2:原厂商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原厂商企业注册资本金(人民币:元):3亿及以上;

4:原厂商在重庆本地设有分公司,分公司营业执照年检有效,且在重庆设有服务团队;

5:原厂商具有对高速公路应用所需求的球形摄像机(含标清、高清、红外)、枪式摄像机(含标清、高清、红外)、云台摄像机(含标清、高清、红外)、一体化球机(含标清、高清、红外)、网络硬盘录像机、高清网络数字硬盘录像机、车道高清车牌识别摄像机、卡口车牌抓拍摄像机、卡口高清全景摄像机等全套视频监控类相关设备的生产能力。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合同标段投标,并提交投标保证金。

3.4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从201393起至投标截止之时前,在《重庆市机电设备招投标交易中心》(网址:http//www.cqzb.com;咨询电话:02367769553)直接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答疑)等开标前的有关资料,不管投标人是否下载,均视为已知晓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和有关事宜;本项目不需要报名,直接投标。

4.2招标文件售价:1000/份,由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标书费后,其投标文件方被接受。

4.3在公告期间,各投标单位应随时关注《重庆市机电设备招投标交易中心》(网址:http//www.cqzb.com)网上发布的招标文件及相关修改、补遗等内容。

5 投标文件递交

5.1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20139231400分(北京时间)

5.2投标和开标地点:重庆市机电设备招投标交易中心(地址: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A1-9),具体开标厅详见一楼大厅当天指示牌或查阅《重庆市机电设备招投标交易中心》(网址:http//www.cqzb.com)网上的开标安排。

5.3逾期送达或者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应当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网址:http://www.cqzb.gov.cn/)、《重庆市机电设备招投标交易中心》(网址:http://www.cqzb.com)、重庆高速集团有限公司网站发布。

7. 联系方式

7.1招标人代理: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址:重庆市江北区五里店五简路2号重咨大厦1806

联系人: 刘海琳、王爽

  话:02367960370

  真:02367960375

7.2招标人: 重庆首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013 年9月3

 

 

 
[ 文章搜索 ]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