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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柱工业园区综合服务中心及员工公寓(二期)施工阶段工程造价全过程控制及咨询(第二次)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3-09-02  浏览次数:651

1、招标条件

石柱工业园区综合服务中心及员工公寓(二期)工程已由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石发改审〔201117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现招标人石柱土家族自治县鸿盛经济发展有限公司拟对本项目施工阶段工程造价全过程控制及咨询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一家工程造价咨询单位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石柱工业园区综合服务中心及员工公寓(二期)工程。

2.2建设地点:石柱县下路镇金彰村。

2.3 工程规模:建筑面积约150000平方米;项目总投资暂定18000万元。

2.4工期:50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全过程造价控制及咨询服务有关的所有造价咨询业务,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质条件: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在有效期内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甲级资质。

3.2投标人200911以来,具有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及以上商住建筑项目的造价控制及咨询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为造价咨询服务合同的复印件或委托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备查;

3.3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且200611以来,以项目负责人身份完成过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及以上商住建筑项目的造价控制及咨询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为造价咨询服务合同的复印件或委托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造价咨询服务合同中未体现项目负责人姓名的,可另附业主证明),原件备查。

3.4投标人及其拟派的项目负责人自200911起至投标截止日前(以法院判决书生效日期为准)无行贿受贿犯罪记录。近三年内没有被国家有关部门予以处罚的记录,并在企业有关审计中没有出现质量问题和不良记录。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92起在重庆石柱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szggzyjy.com)上下载本工程招标文件、答疑、补遗、限价等开标前的有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并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6、联系方式

      人:石柱土家族自治县鸿盛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人:杨明波  

        话:023-73335287        

招标代理机构: 重庆金强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人:王磊

        话:023-73388400

                                            2013年8月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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