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涪陵区白涛镇、青羊龙潭镇、焦石镇垃圾中转站及收运系统工程(土建部分)已由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渝发改环【2011】1716号文及重庆市涪陵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涪发改委发【2013】664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重庆市涪陵环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上级补助和地方配套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实施地点:青羊镇安镇居委、白涛街道桃子园村、礁石镇新井村6组。
2.2项目总投资额约1212.51万元,本次招标为土建部分,其主要内容为:
(1)新建垃圾中转站2座,白涛镇垃圾中转站及收运系统建设规模156.22平方米,垃圾转运能力45吨/日,青羊龙潭镇垃圾中转站及收运系统建设规模156.22平方米、垃圾转运能力36吨/日,工程施工费约531万元;
(2)新建垃圾中转站1座,礁石镇垃圾中转站及收运系统建设规模155平方米,垃圾转运能力13吨/日,工程施工费约291.63万元。
2.3工期:120日历天。
2.4本次项目招标范围:涪陵区白涛镇、青羊龙潭镇、焦石镇垃圾中转站及收运系统工程施工设计图、图纸会审及工程量清单等所包括的土建部分所有内容。
2.5项目分包情况:本工程项目不允许分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外地施工企业须同时具备有效的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须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副本及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复印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招标不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4.2 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在重庆市涪陵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flzbjy.com)上关注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4.3 招标文件每套10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支付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以招标文件为准, 地点为重庆市涪陵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涪陵区顺江大道6号行政服务中心3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时间以重庆市涪陵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公开挂钟时间为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http://www.cqzb.gov.cn/)及重庆市涪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flzbjy.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市重庆市涪陵环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肖老师
联系电话:02372881763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老师
联系电话:1332038856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