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石柱县重金属渣场整治项目 已由 渝环【2013】1号 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石柱土家族自治县环境保护局,建设资金为中央补助和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石柱县重金属渣场整治项目
2.2 工程地址:石柱县马武镇、黄鹤乡、六塘乡、龙潭乡
2.3 工程规模:成良氧化锌冶炼厂重金属渣场治理范围约2亩、废渣约9000t; 石柱董氏氧化锌冶炼厂重金属渣场治理范围约400平方米、废渣约10000t;石柱县三洪氧化锌冶炼厂与双龙氧化锌冶炼厂渣场治理范围约1732平方米、废渣约10000t;石柱县氧化锌冶炼厂治理范围约6.38亩、废渣约14000t;重庆石柱石通氧化锌冶炼厂重金属渣场治理范围约3460平方米、废渣约10000t;重庆石柱寒石冶炼厂和渝军锌冶炼厂重金属渣场治理范围约2560平方米、废渣约10000t.
2.4 工 期: 3 个月
2.5 招标范围:施工图所示内容和招标文件、答疑、补遗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重庆市环境污染治理资质证书甲级(固废类)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备区县(自治县) 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具有较强资金周转能力、社会信誉好、技术实力强的独立法人单位。
3.2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投标截止时间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不需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4.2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文件及图纸资料费现金 1000元/套,售后不退。
5.招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起止时间:
5.2递交地址: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石柱县新城区综合楼5楼)。
5.3开标时间:
5.4开标地点: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和石柱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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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人:石柱土家族自治县环境保护局 地 址:石柱县南宾镇新城区鲤塘坝综合楼 联 系 人: 金俊 电 话: 73376003 传 真: 023-73376369 |
招标代理机构:新华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紫园路116号鼎泰公寓3单元5楼 联 系 人: 电 话:023-61819568 传 真:023-6181951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