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巫山县朝云公园三期项目已由巫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巫山发改[2013]356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巫山县园林管理所,建设资金为县全额自筹,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址:巫山县巫峡镇石里村二社(五大山采石场)
2.2建设规模:新建登山步行道600平方米(天梯改造);仿古休闲娱乐服务区(接待中心、儿童游乐园)6761平方米,改扩建公园广场2000平方米;新建运动、观光区20000平方米,六合亭观景台2000平方米,公园次入口3000平方米,挡墙2000立方米,观花园500平方米;绿化车行道2.6公里;新修观景亭、观景平台及管网等配套设施。建设总投资约4800万元,其中绿化工程费约1240万元,仿古建筑工程费约3560万元。
2.3监理服务期:360日历天(未包含缺陷责任期)
2.4招标范围:为巫山县朝云公园三期施工范围及质量保证期内表现出的任何缺陷修复的监理服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须同时具备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和城市园林绿化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监理服务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符合《巫山县建设市场廉洁准入规定(试行)》的相关规定。
3.4注册地为重庆市以外的投标人必须满足渝建发[2011]129号文的要求,并提供重庆市市外工程监理企业入渝登记备案证,未取得重庆市市外工程监理企业入渝登记备案证明的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招标不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4.2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费,每套500.00元。
4.3招标文件、施工图及相关资料均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文档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提供,网上下载的招标文件与备案的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但出现不一致时以备案的招标文件为准。网上公布后招标人或代理公司应及时核对修复,出现不一致的责任由招标人或代理公司承担。
4.4 投标人在规定时间自行完成现场踏勘: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巫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重庆市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巫山县园林管理所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卓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巫山县广东中路国土局后门4楼 地 址:重庆市万州区青羊宫110号(时代名都)
联系人:冯平 联系 人: 黄伟
电 话:15023441310 电 话:023-581010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