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重庆市精神卫生中心重性精神病综合楼工程已由重庆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以渝发改社[2011]678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重庆市精神卫生中心,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投资加业主自筹,并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二次装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概况:重庆市精神卫生中心重性精神病综合楼工程选址在重庆市沙坪坝区歌乐山矿山坡51号,含门诊、住院、医技、管理和科研等功能用房。
2.2 建设规模:建筑面积约8509㎡,项目总投资 3042 万元,二次装修投资约 200万元。
2.3 招标范围:本工程的门诊、住院楼、医技、管理和科研等功能用房等的内部装修;具体施工内容详见本项目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及业绩要求
3.1、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外地入渝企业必须取得入渝备案证,否则不得参与投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工程招标无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4.2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在“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www.cpcb.com.cn)上关注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如对招标文件有质疑,必须于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现金支付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4.4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可在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 www.cpcb.com.cn)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电子图纸、最新版电子标书生成器软件及软件锁办理申请表等资料。通过以上途径下载的招标文件为GEF格式,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电子标书生成器制作GEF投标文件,办理地址: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四楼,咨询电话: 63674321。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及《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项目信息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市精神卫生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赛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江北区金紫山102号 |
地址:重庆市渝中区双钢路1号 |
联系人: |
联系人:闫老师 傅老师 |
电话:023-67514065 |
电话:023-63548487 传真:023-63548487 |
二O一三年 5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