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土木建筑学会

当前位置: 首页 » 学术交流 » 建筑论文 » 正文

制定建筑业合理利润率有利于宏观经济健康发展

发布日期:2012-07-25  浏览次数:1551
   

制定建筑业合理利润率有利于宏观经济健康发展



   
 文 / 江苏省建筑市场管理协会会长 汪士和


    最近笔者从2011年《中国统计年鉴》上发现了一些引人深思的现象,现整理出三张表,供有兴趣者共同研究。其一,中国部分行业主营业务利润和利润率对比表;其二,中国部分行业从业人数及人均利润一览表;其三,2010年中国按行业分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主营业务利润率前10名与后10名表(详见表1-3)。
表1:          中国部分行业主营业务利润和利润率对比表
  年    份
 
行 业       指 标
2005年
2006年
2007年
2008年
2009年
2010年
 
主营业务利润(亿元)
35684.14
45149.5
60346.34
70447.04
76016.47
101304.09
主营业务收入(亿元)
248544.00
313592.45
399717.06
500020.07
542522.43
697744.00
主营业务利润率(%)
14.36
14.40
15.10
14.09
14.01
14.52
利润总额(亿元)
906.66
1193.07
1561.12
2201.84
2718.76
3409.07
建筑业总产值(亿元)
34552.10
41557.16
51043.71
62036.81
76807.74
96031.13
产值利润率(%)
2.62
2.87
3.06
3.55
3.54
3.55
营业利润(亿元)
1109.19
1669.89
2436.61
3432.23
4728.58
6111.48
主营业务收入(亿元)
14769.3
18046.8
23397.1
26696.8
34606.2
42996.5
主营业务利润率(%)
7.51
9.24
10.41
12.86
13.66
14.21
主营业务利润(亿元)
4231.3
4976.7
6336.1
11404.5
10672.2
12835.7
主营业务收入(亿元)
67701.3
77724.5
95440.8
154470.6
142954.0
197758.9
主营业务利润率(%)
6.25
6.40
6.64
7.38
7.47
6.49
主营业务利润(亿元)
1360.0
1752.5
2165.7
3923.2
4185.7
5366.9
主营业务收入(亿元)
15190.9
18670.8
22951.3
33186.2
38600.0
51115.5
主营业务利润率(%)
8.95
9.39
9.44
11.82
10.84
10.50
主营业务利润(亿元)
486.0
592.4
735.1
1132.9
1159.0
1426.3
主营业务收入(亿元)
1199.3
1465.1
1815.9
2581.8
2668.0
3178.0
主营业务利润率(%)
40.52
40.43
40.48
43.88
43.44
44.88
说明:1、根据国家统计局编辑的《中国统计年鉴》资料制表。
2、主营业务利润=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3、主营业务利润率=主营业务利润÷主营业务收入×100%。
 表2:           中国部分行业从业人数及人均利润一览表
                             
年       份  
产 业    指
2005年
2006年
2007年
2008年
2009年
2010年
 
从业人数(万人)
6895.96
7358.43
7875.20
8837.63
8831.22
9544.71
人均主营业务利润(万元/人)
2.14
2.65
3.45
3.46
3.91
5.56
从业人数(万人)
2699.9
2878.2
3133.7
3315.0
3672.6
4160.4
人均实现利润(万元/人)
0.34
0.41
0.50
0.66
0.74
0.82
从业人数(万人)
151.61
160.09
171.97
210.04
194.93
209.11
人均主营业务利润(万元/人)
7.32
10.43
14.17
16.34
24.26
29.23
从业人数(万人)
224.4
224.9
249.6
315.4
312.3
350.9
人均主营业务利润(万元/人)
18.86
22.13
25.39
36.16
34.17
36.58
从业人数(万人)
295.1
319.4
355.3
422.1
436.7
501.3
人均主营业务利润(万元/人)
4.61
5.49
6.10
9.29
9.58
10.71
从业人数
134.4
148.9
167.4
200.2
200.6
220.3
人均主营业务利润(万元人)
3.62
3.98
4.39
5.66
5.78
6.47
 表3:   2010年中国按行业分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主营业务利润率前10名   2010年中国按行业分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主营业务利润率后10名
 
指 标
行业名称
主营业务利润率(%)
人均主营业务利润(万元/人)
全部从业人员平均人数(万人)
 
指 标
行业名称
主营业务利润率(%)
人均主营业务利润(万元/人)
全部从业人员平均人数(万人)
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
38.41
38.45
106.06
文教体育用品制造业
13.43
3.21
128.11
医药制造业
30.10
19.85
173.17
农副食品加工业
11.92
11.20
369.01
煤炭开采和洗选业
27.16
12.16
527.19
纺织业
11.62
5.05
647.32
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24.31
6.05
45.92
通信设备、计算机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11.13
7.94
772.75
饮料制造业
23.76
16.75
130.02
化学纤维制造业
10.98
12.55
43.93
有色金属矿采选业
22.80
15.79
55.40
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
10.06
15.32
191.59
黑色金属矿采选业
21.50
19.68
67.04
废弃资源和废旧材料回收加工业
10.01
17.13
13.92
食品制造业
20.69
13.10
175.88
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
8.94
13.16
275.64
非金属矿采选业
19.53
10.38
56.54
石油加工、炼焦及核燃料加工业
8.24
26.20
92.15
烟草制品业
19.10
50.97
20.10
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
8.19
12.91
345.63
说明:据2011年《中国统计年鉴》载,2010年中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平均主营利润率为14.52%

通过对国家正式公布的统计数据进行对比分析,笔者发现行业之间利润率和人均利润差距之大令人震惊!建筑行业这个4000多万从业人员的大行业,创利水平之低令人堪忧!由于统计资料指标的局限性,表中公布的建筑业产值利润还是与其他行业不同口径的,如果统一按照主营业务利润率口径计算,应该是用建筑业主营利润(即主营业务利润)来除以建筑业的业务收入。根据许多建筑行业协会调研,这样计算出的建筑业主营业务利润率其实只有表中产值利润率的约1/3。表中的“利润总额”是包含了建筑施工企业开展多种经营后所实现的企业利润。而公布的房地产业主营业务利润率却又是比我们实际感觉要小得多。
近期在讨论房价调控是否到位的报道中,说一线城市的房价确实降了,并举例说,北京顺义区一个项目去年全年销售不足三成,今年售价下调了20%以上,降为每平方米1.2万元,很快售罄。而大兴区去年11月开盘的一个项目,以低于周边近20%的价格入市,立刻成为区域的销售冠军。不约而同的都是下浮20%,房地产商不可能是成本价或赔本价卖房,根据有关媒体公布,房地产行业2011年平均毛利率为39.38%,保守估计这些开发商下浮20%以后,应该还有20%~30%的利润空间,否则就没办法解释毛利率超“地产”赶“白酒”的高速公路上市公司,也要进军房地产业。
据报道,13家高速公路上市公司平均毛利率为56.08%,最高毛利率达91.14%(茅台酒2010年毛利率90.95%)。“宁沪高速”公司就明确要把“有序推进地产项目开发销售”作为该上市公司2012年重要任务之一,其全资子公司“宁沪置业”从2009年地产业务正式启动以来,已经拿下了包括昆山花桥、苏州沧浪区和句容宝华镇的多个地产项目。转战房地产的并不只是宁沪高速一家,包括山东高速在内的多家高速公路上市公司都有房地产开发项目在运营、销售,山东高速也已将培育房地产业务成为新的盈利增长点。所以表中收集整理的2005~2010年房地产业主营业务利润率分别是7.51%、9.24%、10.41%、12.86%、13.66%、14.21%,明眼人都能看出这是明显被人为加大各种成本而缩水若干倍利润的数字。
2012年4月3日闭幕的博鳌亚洲论坛2012年年会上传出消息,与会专家分析得出,中国房价“还有15%~20%下降空间”,这从另外一个层面证明房地产行业是个名副其实的暴利行业。但是即便是建筑业主营实际利润率由于统计口径被放大了,房地产利润水平与实际情况比缩水了许多,放在一张表格里考量分析,建筑业利润率仍然低得可怜,特别是人均一年创利润只有区区8200元,其他所有行业都比建筑业高出数倍或数十倍之多。
本文试从分析建筑业产值利润率过低的原因及其弊端来看制定建筑业合理利润率的必要性,期望能对促进宏观经济健康发展起到一定的作用。
一、建筑业产值利润率过低的原因
1.建筑业实行低价中标是建筑业利润低下的重要原因
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商品实行优质优价是天经地义的事,建筑业制造的主要商品——房屋及构筑物,却被硬性规定为优质低价。这不仅不公平,也必然会给房屋等建筑产品带来质量隐患,因为任何商品又要最便宜又要质量好,“既要马儿跑得快,又要马儿不吃草”,这是基本不可能的事,何况建筑产品是关系百年大计的商品。在中国国情与国外有诸多不同的情况下,硬性照搬国外的低价中标做法,必然会给建筑业发展造成伤害。
据资料载,2010年我国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资金合计310964.2亿元,其中:国家预算内资金14677.8亿元,占4.72%;国内贷款47258.0亿元,占15.2%;利用外资4986.8亿元,占1.6%;自筹资金197099.2亿元,占63.38%;其他资金46942.4亿元,占15.10%。如果说计划经济年代用政策限制建筑业赢利,是为了给国家节约资金,似乎容易让建筑业同行接受这个事实。但在改革开放的今天,在市场经济规则已深入到各行各业之后,由于最低价中标的政策原因,不仅造成建筑业为只占投资总额不到5%的国家项目让利,更多的是为国家让利的同时,也必须向外资企业、民营企业以及已经充分享受了国家政策先富裕起来的那部分人让利,这委实不妥。
有一位从事建筑施工的朋友向我讲过一个真实的故事:北京某楼盘开发之初计划定价1.7万元/平方米,等建成后实际销售均价是3.1万元/平方米,该朋友与开发商私人关系比较好,就半真半假的与开发商说:“你们这个项目赚死了,能不能你们吃肉让我们也喝点汤,让点利润给我们?”那开发商斩钉截铁的说:“这不可能,我们之间是朋友不假,但与开发项目本身没有一点关系。在你们建筑行业内奉行的是相互压价(实际上就是前文所说的最低价中标政策所致),我们开发商之间是相互抬价,各个行业都有自己的潜规则,你们赚不到钱是你们相互压低造价的结果。”
2.建筑企业的应得利润被转移给了建设业主
为什么说建筑业的应得利润被转移给建设业主(含房地产开发商)?一是工程成本被人为挤压了;二是开发商不会因开发成本减少而降低房价。每平方米建安成本一般多在1000余元,即使精装修房屋建安成本也只有2000多元,其占整个房屋平方米售价的比重,只是几分之一甚至十几分之一,扣除土地成本、开发成本和税收,开发商赚取的利润仍然相当可观;三是为投资公共建筑的建设业主提供了大量的建筑劳动剩余,从而壮大了其资本实力。具体分析,所谓成本是指企业为生产产品和提供劳务而发生的各种耗费。而建筑工程成本(简称工程成本)是指建筑企业生产建筑产品,如住宅、厂房、道路、桥梁等而发生的各种耗费。工程成本由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或称直接费和间接费)所组成,用公式表示为:
工程成本=直接成本+间接成本
直接成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其他直接费
间接成本是指企业内部各单位为组织和管理工程施工生产活动所发生的全部支出,也称管理费用。
长期以来,我国建筑工程造价管理实行的是基本建设概预算定额管理模式。在这种模式下,工程造价确定的过程是:依据国家或地区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和建筑工程图纸计算工程量,套用法定概预算定额和取费标准,最终确定工程造价。建筑工程承包实行招投标制度以后,无论是业主编制标底,还是施工企业投标报价,在计价的规范上都没有超出人为制定定额的范畴。
现行的工程量清单计价法是与国际工程造价惯例接轨的,其主导原则就是“确定量、市场价、竞争费”。这种计价模式是引入充分竞争后形成的价格机制。问题是本应该将建筑工程人工、材料、机械台班的价格和管理费用全部放开,由建筑市场的供求关系自行确定,但是在执行中却出现偏差,结果是施工企业合法利润受到很大挤占。如:人工价格如果按照市场价随行就市的话,今年春节后的行情是:一个非技术性的劳务用工每天100~120元,一个技术性工人每天180~200元甚至更高,否则免谈。但是全国各地区造价管理部门实行的人工工资单价标准大多数还停留在普通技工每工日几十元钱,如此大的人工费倒挂,找开发商是无人认账的。现在人工费占工程造价的25%左右,由此引发的人为亏损要由施工企业全部承担。
又如,材料费在当今建筑市场上变数也非常大,签订合同后,有时钢材、水泥大幅度涨价,有些地区造价管理部门主持公道,当市场价比合同价超出10%以上时才允许调整,如在5%以内则企业自行消化。5个点主要材料上涨费用无疑挤占的又是企业利润,如果签的是一次性包死的合同即所谓的“闭口”合同,打官司也不容易从建设方得到补偿。至于机械台班费和管理费用也根本无法做到全部随行就市。如:管理费用是指企业为组织管理生产经营而发生的费用,内容包括22项之多,为了能低价中标,大多数企业都尽可能压缩这些费用,以节约工程成本,为建设业主和开发商省钱创利。但是有些费用,投标时被压缩掉,实际上又是非支出不可的。发生这种情况,施工企业只能自己“买单”。
二、建筑业产值利润率过低的弊端
改革开放以来,建筑业发展迅速,按照2011年统计资料,截至2010年底,中国建筑业有资质等级企业的从业人员4160.4万人(其中大量使用了从农村来的建筑农民工)。建筑业为经济建设做出巨大贡献,为改善居民居住条件、增加农民收入发挥了举足轻重的作用。建筑业虽为支柱产业,发展过程中仍然存在着诸多问题。一是人员年龄结构老化,建筑业再往后十年将面临后继无人。建筑行业苦、脏、累、险,由于利润率低,职工待遇不高,年轻人不看好这个行业,包括建筑行业老职工也不愿意让其子女再从事这个行业;二是从业人员素质相对较低,加上建筑业农民工流动性大,企业在现有利润水平下,舍不得再在培训职工技能上投入,更不用说大力培养复合型人才;三是大部分建筑业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差,科技投入不足。这除了企业经营者思想认识有待提高之外,关键原因还是企业自身积累差,没有资金实力;四是国际化程度低,在国际工程承包市场,中国建筑业企业多数是从事以劳务为主或层次较低的一些项目,与国际知名工程承包商相比,竞争实力存在相当大的差距。究其原因,说来也简单,中国大多数有对外签约权的施工企业实力都不是很强,开拓国际工程承包市场所需大笔工程保函,资金这一关就过不去;五是建筑业产值利润率过低,直接影响了国家消费内需的拉动。4000多万从业人员就是4000多万个家庭,按照一个家庭三口人计算,涉及到一亿二千多万人的消费,这是任何一个行业都无法比拟的;六是工程质量会大打折扣。从1999年重庆綦江彩虹桥整体垮塌造成40人死亡的惨痛事故之后,因工程质量造成的重大事故报道屡见报端,“豆腐渣工程”和“瘦身钢筋”也成了专用名词,工程质量引起政府和国人的关注。有人说,彩虹桥垮塌,40人殒命的惨剧不是天灾而是人祸。其实现实中有些归为“天灾”的工程事故,也有“人祸”的因素。除了许多调查组曾对问题工程做出过贪污腐败、渎职等调查结论外,还有一条不应该忽视的原因就是工程造价过低,有可能会造成偷工减料。
 以彩虹桥为例,该工程总预算是500多万元,最终结算价是368万元。血的教训提醒人们,违背客观经济规律办事,吞下的是“便宜无好货”的苦果。现在私人投资的项目,已一般不选最低价者中标,从另一个侧面反映,投资人清楚知道:最低价中标的项目,工程质量会大打折扣。
  三、制定建筑业合理利润率势在必行
  针对上述弊端,如果把建筑业产值利润率提高到与社会平均利润水平相适应的高度,其好处是显而易见的:一是可以极大增加建筑业实力,使建筑业成为名副其实的国家层面的支柱产业。假如,有朝一日,建筑业产值利润率达到15%的话,按2010年完成的产值,将实现利润1.44万亿元以上,人均利润可达到3.5万元左右(应该说这还不是较高的创利水平)。
 二是国家从建筑行业征收的税金收也可大幅增加。2010年全国建筑业利润总额是3409.07亿元、税金总额达3351.31亿元,两者接近1:1。照此推算,如果建筑业产值利润率达到15%,2010年建筑业9.6万亿元产值,则上交国家税金将会达到1.4万亿元以上,这将超过本文表3所列举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主营业务利润率排名前10位行业纳税之和。根据统计资料,表3列出的排前10位的石油和天然气开采、医药制造业、煤炭开采和洗选业、水的生产和供应业、饮料制造业、有色金属矿采选业、黑色金属矿采选业、食品制造业、非金属矿采选业和烟草制品业,2010年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合计为4704.06亿元。
  以上10个行业本年应交增值税合计为5323.11亿元,两者相加上缴10027.17亿元税金。合理调高建筑业利润率,使建筑业上缴国家税收将一跃超过传统纳税多的行业,而成为新的“纳税大户”。
  三是建筑业利润率大幅度上升,必将带动职工收入成倍增长。2010年全国建筑业应付工资为10050.61亿元,应付福利费为709.34亿元,两者合计为10759.95亿元,按4160.4万从业人员平均,人均年收入2.59万元。如果翻一番,年收入逾5万元,将对这4000多万个家庭乃至上亿人口起多大作用!
 四是建筑职工收入翻番,对拉动内需作用巨大。根据测算,如果适度提升建筑业产值利润率,建筑职工收入相应增加出来的部分将在1万亿元以上。
  国家为了克服世界金融危机的影响,拿出4万亿元进行投资拉动。如果在消费领域新增1万亿元的购买力,对扩大内需也一定会发挥不可估量的作用。
  五是可以稳定建筑业从业人员队伍,有利提高人员素质。建筑业本身行业地位不高,除了苦、脏、累、险等原因外,就是因为收入不高。建筑业企业为了承接任务,用低得不能再低的报价参加市场竞标,有的不惜把工地必须的安全措施费也压缩掉,项目的质量、工人的安全都受到影响。如果建筑业有合理的利润率,保证建筑产品的质量安全必将会变为每个建筑人的自觉行动,企业也就有足够的经费培训自己员工,杜绝现在丢了锄头就拿瓦刀,戴上安全帽就算是建筑工人的现象。
也许有人担心提高建筑业利润率必然要增加建筑安装成本,会推高房价,与国家调控房价大气候不太合拍,实际上这种担心是多余的。2011年年报公布的70多家上市房地产企业,库存超过9000亿元,再创历史新高,2012年楼市将以“去库存”为主题,绝无靠涨价来去库存的道理。因此,如果国家给出增加建筑业利润率的政策,房地产商开发成本随之增加后,想要维持正常经营,最终只能是改变经营策略压低原来奇高的利润率。建筑业合理的利润率,对宏观经济健康发展非常有利,好处有三:一是建筑业被不合理地转移给建设业主,特别是转移给房地产开发商的建筑劳动利润得到了回归;二是让社会各行业涌向房地产的势头降降温(房地产赚不到暴利了,盲目跟风的减少);三是把建筑业培养成名副其实的支柱产业,对国民经济发展的贡献会更大。 
 
[ 文章搜索 ]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