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应采用放射--树干形相结合的分级配电型式。第一级为配电室的配电屏(盘)或总配电箱,第二级为分配电箱,第三级为开关箱,开关箱以下就是用电设备,并且实行“一机一闸”制。
施工现场变配电管理方案
目 的: 确保变、配电设备处于良好工作状态,保证供、用电正常。 适用范围: 变、配电设备的管理。
一、层间配电间管理制度
1. 层间配电间门及房内的电柜、电箱平时应锁闭,各种开关应标志清晰;
2. 配电间内每月清扫一次,严禁堆放杂物;
3. 物业维修部每周一次检查内部设备,发现异常立刻维修;
4. 物业维修部根据计划定期保养配电房内设施,重点做好设备清洁和紧固接线端子;
5. 检查和保养结束后填写楼层电房设备检查表。
二、配电室运行工作程序
1. 值班员负责变、配电设备24 小时运行的监控、记录和操作,观察各分路用电负荷的变化,按时填写《配电室值班记录表》。
2. 根据分路用电负荷的变化,及时检查电容器的投入和退出运行,保证有功功率因数维持在正常水平,保证用电安全。
3. 严格按照上级指令执行停、送电操作,紧急故障停、送电的操作执行紧急停电处理规程。
4. 每天做好交接班工作,接班人员应提前15 分钟到岗与上一班人员进行认真的现场交接,交接内容事项:
4.1.每天填写运行记录于《交接班记录本》。
4.2.询问设备运行中有无故障,出现故障的处理经过及目前需注意的问题。
4.3.公用工具、钥匙须当面点清,接班后发现工具损坏、丢失钥匙不齐等问题,由接班人员负责。
4.4.及时转达供电局停电通知或上级指令,不得延误耽搁。
4.5.故障排除过程中,交班人员不得下岗,接班人员有协助解决的义务。
4.6.配电室卫生每天清洁一次,相关设施保持干净、整齐。
三、配电室巡视制度
1. 巡视高低压设备时人应与带电体保持安全距离。
2. 按规定定期重点对高压开关、变压器、电容器、直流屏(蓄电池组 )进行巡视检查,检查电压、电流的指示是否正常,是否在规定的范围内。
3. 高压开关信号指示与开关实际状态是否相符运行,声音是否正常,变压器接点有无放电及过热现象,有无异常声音。
4. 值班人员应对直流屏的蓄电池进行巡查。
5. 直流屏的输出电压是否正常,各种仪表运行是否正常,有无异常声响,异常气味和过热现象。
6. 值班人员应检查信号屏的灯光指示信号,报警信号声响有无异常,直流系统有无接地信号。
7. 值班人员应对设备的运行情况进行记录,发现设备出现异常应立即采取措施,并进行处理,同时向上级主管领导汇报。
8. 高压设备发生一相接地故障时,人体与接地点的距离,室内不小于4 米,室外不小于8 米,进入上述范围人员应穿绝缘靴,手接触设备的外壳和结构时应带绝缘手套。
四、高压配电室巡视检查制度
1. 值班人员巡视高压设备时,应与带电设备保持规定的安全距离,禁止越过遮栏巡视。
2. 值班人员应按规定定时对高低压设备进行巡视检查:检查电度表、电流表的指示值是否正常,并在规定范围内。
3. 值班人员应认真检查高压开关信号指示是否与高压开关的实际位置相符,运行声音是否正常、变压器瓷套管有无放电现象、接头有无过热现象。
4. 值班人员应认真对直流屏的蓄电池组进行检查。直流屏输出电压是否正常,各种仪表指示是否正常有无异常声音、异常气味和过热现象等。
5. 值班人员应认真检查信号屏的各种灯光信号、警告信号、事故信号、声响是否正常,直流系统无接地信号。
6. 值班人员应认真对设备的运行情况作好记录,发现设备出现异常情况应即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处理不了的应立即向上级主管汇报。
五、转、停电通知租户工作规程
1. 计划转、停电
1.1 供电局转、停电,物业维修部接到通知后应立即报告总经理(店长);
1.2 因公司施工需要停电,物业维修部须至少提前24 小时将停电计划书面上报总经理(店长);
1.3 总经理(店长)审批后,管理处拟发转、停电通知书,由管理部派至租户;
1.4 转、停电通知书最迟应在事发前1 小时送到租户,如不能在上述时限内送达,应报总经理批准启用公司广播系统紧急通知租户。
2.事故转、停电
2.1 公司因供电局故障发生停电,物业维修部须立即向总经理(店长)报告,经总经理(店长)批准后,启用公司广播系统向卖场专柜解释原因,事后,物业维修部应向供电局索取解释函,并转呈总经理(店长);
2.2 因公司内部事故引起停电,物业维修部应立即排除故障恢复供电,并及时口头向总经理(店长)报告,经总经理(店长)批准后,启用公司广播系统向租户解释原因,物业维修部于事后12 小时内向总经理(店长)提交书面报告;
六、停电管理规定
1. 停电的审批权限为物业维修部主管或以上;
2. 收到政府相关部门的有关停电通知或决定需要停电,应马上报告总经理(店长),并至少提前24 小时书面通知受影响的租户;
3. 物业维修部主管应安排足够的人员处理转、停电工作;
4. 转、停电前应填写操作票,交物业维修部主管签名;
5. 转、停电后当值人员应重点检查电房、水泵房、空调机房、电梯机房、消防中心等内设备的运行情况,发现异常立刻检修;
6. 有关转、停电的情况应记录在当值日志上。
七、临时用电管理规程
1.用电申请:租户应事先向物业维修部以书面形式申请用电,并注明用电单位全称、用电地点、原因、负荷量、电压等级、相数及时间。
2.分公司、门店审批
3.接线及送电:经批准后,租户应自己敷设好用电线路,经工程部检查符合用电要求后方可送电,并由双方共同确认电表读数及填写电表启用单;
4.停电及拆线:租户终止用电,应事先通知工程部,再由技术人员断电拆线,并确认电表读数,填写电表停用单;
5.计费方式
5.1 电表计费,由租户自备并按指定位置接线,每月计费一次,不足一个月,按拆表时用电量计算;
5.2 无表估算,按负荷量及用电时间事先估算。
八、供配电运行安全操作规程
1.双回路供电:供电方式为一主一备,两路电源的进线柜(即受电柜)设电气联锁。当主供电源停电,只有在主供电源的受电开关分闸后,备用电源的受电开关方可合闸,并在主供开关上悬挂“严禁合闸”警示牌,同时在一次结线图板上正确反映供电运行方式;
2.电源转换
2.1 停电应按先停低压后停高压,送电应按空载先高压后低压原则执行。当主供电源停电,投入备用电源前,应首先将主供电源退出运行状态,挂上“严禁合闸”的警示牌,然后把备用电源受电开关合闸供电; 2.2 为避免变压器并列运行,当两路电源的某一路停电,需另一路电源实行全供,应首先将停电回路电源退出运行状态,挂上“严禁合闸”的警示牌,然后将联络柜进入运行状态,并合闸供电。电源转换的操作,应在5 分钟内完成,完成后应在一次结线图板上正确反映供电运行方式。
九、供配电设备运行管理规程
1. 每天定时巡查供配电系统设备,(包括:高、低压室,变压器室)并将设备运行参数记录在运行记录表内;
2. 发现供配电负荷有显著变化或其他设备异常时,应马上查找原因,并通知该物业维修部主管安排处理; 3. 用电高峰或潮湿天气期间,应每班至少两次检查设备有否放电现象,发现异常马上处理;
4. 未经物业维修部主管同意,不得私自更改设备线路和运行设置。特殊情况下,须经物业维修部主管批准并做记录;
5. 严格执行机房管理规定和交接班、值班规定; 6. 高压工具应每年送供电局年检,年检合格标志贴在工具表面上;
7. 与系统有关的钥匙集中放置在钥匙箱内,交接班时清点数量,发现缺失立即追究,外借钥匙应做好登记并按时追收。
十、供配电设备维修保养规程
1. 严格按照供配电系统设备保养计划进行管辖区域内设备的保养;
2. 物业维修部主管每年12 月前制订下一年度的设备保养计划;
3. 督促保养单位对外判高压部分设备如期保养,并有详细记录;
4. 工作过程应严格遵守电气作业规程;
5. 根据系统设备的特点,重点做好除尘、润滑、紧固接线端子等保养工作;
6. 各系统的维修保养以不影响公司正常营运为原则,特殊情况,须报告工程管理部经理,及时通知受影响的租户;
7. 维修保养结束后,应检查工具的数量是否齐全及放回原位,将有关工作记录在高压电房、变压器、低压柜设施检查表和当值日志上;
8. 高压设备发生接地时,在室内不得接近故障点4 米以内,进入上述范围必须穿绝缘鞋,接触设备外壳或构架时应戴绝缘手套;并第一时间通知工程管理部经理处理。
十一、低压配电房管理制度
1. 低压配电房全部机电设备,由物业维修部负责管理值班,停电及送电均由值班技工操作,其它人员一概禁止操作,一切无关人员禁止进入配电房,非管理处人员须得物业维修部主管书面许可后方可进入。
2. 保持良好的室内照明和通风,墙上配挂温度计,室温应控制在35 度摄氏以下。
3. 建立运行记录,每班最少巡查一次,每月组织检查一次,每年大检修一次,遇查出问题应及时修理,不能解决的问题及时上报物业维修部主管,每班巡查时应按配电系统保养表上执行及记录,发现异常者,应及时修理及报告。
4. 供电线路操作开关设明显标示,停电拉闸、检修停电,应挂牌标示。
5. 房内禁止乱拉乱接线路,供电线路严禁超载供电,如为紧急情况,应报物业维修部主管同意方可进行。
6. 配电房内设备及线路变更要经物业维修部主管同意,重大改变应报工程管理部经理批准。
7. 节约电能消耗,降低成本是每位技工重要职责之一,物业维修部每月书面上报工程管理部有关总电表运行数。
8. 严禁违章操作,操作及检修时必须按规定使用电工绝缘工具、绝缘鞋及手套等。
9. 值班技工要随时接受对机电设备情况的投诉,并作记录和及时排险故障,并向上级汇报,以便按排整改。
10. 进入配电房前要先把灭火系统转到手动位置,并在离开时复位“自动”位置。
11. 防止小动物进出配电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