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搭设临时防护栏杆,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防护栏杆应由上下两道横杆及栏杆柱组成,上杆离地高度为1.2m,下杆离地高度为0.6m。坡度大于1:22的屋面、卸料平台,防护栏杆应高于1.5m,并加挂安全立网。横杆长度大于2m时,必须加设栏杆柱。
(2)栏杆柱的固定应符合下列要求:
当在混凝土楼面、屋面或墙面固定时,可用预埋件与钢管焊牢。
栏杆柱的固定及其与横杆的连接,其整体构造应使防护栏杆在上杆任何处,能经受任何方向的1000N外力。
防护栏杆必须自上而下用安全立网封闭,或在栏杆下边设置严密固定的高度不低于18cm的挡脚板。
当临边的外侧面临街道时,除防护栏杆外,敞口立面必须满挂安全网或其他可靠措施作全封闭处理。
(3)防护位置:
建筑物楼层临边的四周,无围护结构时,必须设两道防护栏杆或一道防护栏杆并立挂安全网封闭。
分层施工的楼梯口和楼梯边,用钢管防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