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结算的决定方在业主,需要等业主核定工作量后才能办理,工程结算额是业主支付工程进度款的基础;而收入的确认不需要等待业主核准,施工方根据采用的相应会计政策就可确认工程收入。
企业根据完工百分比法在资产负债表日确认合同收入和合同费用。企业可以用于确定合同完工百分比的方法有(1)成本法(2)工作量法(3)实际测定法,这三种方法没有优劣之分,主要是根据工程业务类型选择。
建筑工程企业的存货主要包括原材料,在产品,产成品(库存商品),周转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和工程施工(已完工未结算)。其中工程施工是建筑企业存货中特有的一项,也通常是占存货比例最大的一项。
存货——工程施工(已完工未结算)的定义是:在建合同累计已发生的成本和累计已确认的毛利(亏损)扣除已办理结算的价款以及确认的合同预计损失后的净额。工程施工的本质对于采用成本法和工作量法确定完工百分比的企业有所不同。在成本法下,工程施工的本质是工程企业已经确认收入但是业主还没有同意结算的那部分金额,由于这部分数额已经反应在了收入中,在性质上更接近于应收账款,与应收账款的不同点在于工程方没有法律上的收款权力。而采用工作量法确定完工百分比的企业中,存货——工程施工要分为两部分看,第一部分“主营业务收入”—“工程结算”本质也是应收账款,第二部分“工程施工——合同成本”—“主营业务成本”是实际发生的成本超过已经确认的成本的金额,其本质是真实毛利低于了预计毛利,如果这是由于工程不同阶段的毛利不同造成的(比如真实毛利前低后高),那么这一部分的差额将被未来少发生的实际成本抵减掉;但如果是由于工程方低估了“合同预计总成本”造成的,这一部分差额将最终被未来少确认的合同毛利抵减掉,意味着未来存在毛利率下滑的风险。
投资者有时误把存货中的工程施工当做工程企业未来收入的蓄水池,认为这部分存货会成为未来的收入,我们认为这样的看法有失偏颇。对于采用成本法确认完工百分比的企业,工程施工已经在收入中确认过了,不会再影响未来收入;对于采用工程量法确认完工百分比的企业,工程施工的第一部分已经在收入中确认过了,第二部分其实也不会影响未来收入(影响未来收入的是完工量),它在未来要么被较少的真实成本所抵减,要么被较少的毛利所抵减,总之对收入没有直接的影响。实证检验的结果也支持我们的这一结论。通过对工程施工的分析,有一点我们可以明确,那就是不管对于采用成本法还是工作量法的企业,存货——工程施工高企都值得去分析其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