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启用重庆市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专用章的
通 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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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自治县)建筑建委,两江新区、北部新区、经开区、高新区、万盛经开区、双桥经开区建委,各有关单位:
因证书发放工作需要,从即日起,重庆市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正式启用“重庆市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专用章”,不再加盖“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公章。
特此通知。附件:重庆市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专用章印模
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4年8月8日
2014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