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建发〔2013〕42号
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重 庆 市 财 政 局
关于公布第三批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重点城市示范项目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城乡建委、财政局,两江新区、北部新区、高新区、经开区、万盛经开区、双桥经开区建设局,有关单位:
根据《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重点城市示范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渝建发〔2012〕111号)的有关规定,经单位申报,市城乡建委、市财政局共同组织专家评审通过,决定将江北区行政服务中心等7个项目(见附件)列入我市第三批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重点城市示范项目,现予公布。
各区县城乡建委要强化对示范项目的质量、安全监管,同时,应结合示范项目实际,开辟绿色通道,高效推进示范项目建设。各申报单位严格按照渝建发〔2012〕111号文件要求,精心组织实施,确保示范项目建设质量和进度。
附件:
第三批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重点城市示范项目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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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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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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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造面积(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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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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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北区行政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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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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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4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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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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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中区中华路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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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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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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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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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云阳县中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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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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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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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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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第110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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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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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87.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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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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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县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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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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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987.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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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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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梁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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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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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85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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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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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机关综合行政办公大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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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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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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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重庆市财政局
2013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