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4-08-22 11:00
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公路养护工程三类甲级及以上从业资质,并在业绩、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外地施工企业还须具备有效期内的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且拟投入项目人员必须是已在分支机构登记备案的人员。
3.2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3.3 本次招标接受按“总承包方+养护方”模式组成的联合体作为投标人参与投标。联合体应遵守以下规定,如有违反将取消该联合体及联合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