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土木建筑学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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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注册人员实行“一师两制”的建议

发布日期:2013-12-06  浏览次数:1059
。《通知》规定:“自2013年2月28日(含)起,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不再将取得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作为建筑业资质管理认可的注册建造师。已取得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年龄不满60周岁且按要求参加继续教育并延续注册的,可参照《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继续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对此,建筑业企业反响较大,大连市建筑行业协会通过走访企业,召开调研座谈会,倾听意见和建议,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建造师临时执业队伍产生的背景
  2003年,原建设部印发《关于建筑业企业项目经理资质管理制度向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过渡有关问题的通知》,取消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资质标准,由注册建造师代替,并设立过渡期。为使一级项目经理资质人员在过渡期内平稳转换成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2004年,原人事部和建设部印发《建造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办法》,要求项目经理受聘为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取得全国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高级培训证书或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同时要具备相应的学历、职业年限和工作业绩,即可认定取得建造师资格证书。大连市建筑业企业有1000人持有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按照要求考核认定后,仅有99人取得了一级建造师资格,通过率不足10%。辽宁省通过率和全国其他省、市的通过率都不高。对此,原建设部根据各地建筑企业的实际情况,对那些没有取得注册建造师资格的项目经理,采取转换成临时执业证书的做法。
  2007年,原建设部又印发了《关于建筑业企业项目经理资格管理制度向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过渡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补充通知规定,具有统一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且未取得建造师资格证书的,符合相关条件的可申请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经建设部批准后,委托各省级建设主管部门向符合条件者颁发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证书有效期5年,于2013年2月27日废止。按照《补充通知》要求,大连市建筑业同全国其他省市一样,对持有一级、二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的人员,经过核准全部取得了一级、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解决了建筑业企业的实际困难。
  五年来,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不仅有力地支撑着企业资质的稳定,并且带领一批青年建设者创建了很多项优质精品工程,并使其逐渐走向成熟,胜任本职工作,为企业做强做大起到重要的作用。
  二、大连市建筑业企业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供不应求
  (一)、据不完全统计,大连市现有建筑企业1700余家,其中,施工总承包特级企业5家,施工总承包、施工专业承包一级企业近200家。大连市现有一级注册建造师3285人,其中,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项目经理)655人,占总数20%。目前,按现行建筑企业资质标准,注册建造师基本满足要求。如果将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项目经理)不作为企业资质认可的人员,必将影响企业资质达标,降低企业资质等级,甚至造成部分企业资质“崩溃”,严重影响一批建筑业企业资质的稳定。
  (二)、建筑业企业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供不应求原因分析
  原因之一: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对注册建造师级别要求过高。目前,很多建设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在招投标时提高了建筑企业资质级别和建造师级别的入围门槛。例如,某项目其规模、跨度、高度、造价等都没有超过二级企业资质承包工程范围,但建设单位要求选择一级资质企业投标或一级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作为项目负责人。
  原因之二:注册建造师专业配置使得其数量远远超过资质标准规定。目前,注册建造师按专业划分为:建筑工程、机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公路工程、铁路工程、矿业工程、民航机场工程、水利水电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通信及广电工程,共计10个专业。例如,某企业为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按照资质标准应具备15个注册建造师,如果该企业增项资质中有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钢结构工程、管道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消防设施工程、送变电工程等专业,为满足招投标和资质标准对相关专业建造师的要求,其数量应达到20人以上。其他总承包专业也有类似情况。
  原因之三:建设工程项目的增加使得注册建造师缺口很大。随着全域城市化和城镇化建设发展,建设工程项目每年不断增加,大多数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特级、一级企业平均每年有30-80个在建项目,甚至达到近百个。根据相关规定,注册建造师不得同时在两个以上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很多建设项目由于多方面原因,没能按期完工,建造师(项目经理)不能及时“解锁”。
  原因之四:非建筑施工企业需要注册建造师,减少了建筑业企业建造师的注入。目前,很多建设工程监理公司、工程项目管理公司、工程造价咨询公司、招投标代理公司等企业因业务需要,也要求建造师注册在本企业,另有部分考取建造师资格证书人员,为避免重复注册而注册在非建筑施工企业或不能注册。
  原因之五: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范围与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不统一。现行《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承包工程范围规定:“二级企业可承担单项建按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的下列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1)28层及以下、单跨跨度36米及以下的房屋建筑工程;(2)高度120米及以下的构筑物;(3)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及以下的住宅小区或建筑群体”。根据《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规定:“二级注册建造师担任中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中型标准为:(1)建筑物层数5-25层;(2)单跨跨度15-30米;(3)建筑物高度15-100米;(4)建筑面积3000-10万平方米”。由此可以看出,二级注册建造师很多情况下不能在二级企业执业,只能由一级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担任项目负责人。
  原因之六: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通过率低,不适应建筑业发展。据不完全统计,近几年一级建造师考试通过率为7%左右,2013年,由于各种原因仅有100余人能够注册在建筑业企业,如果以这样的速率来补充现有的655名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的缺失,大约需要5年时间,面临这种状况建筑业将走向何处?
  三、对现行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及相关规定的理解
  1.原项目经理仍然是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认可的人员。2007年,建设部令(第159号)颁布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及《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准第二条第4款规定:“企业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一级项目经理)50人以上”,从语句文字理解一级项目经理仍然是企业资质管理认可的建造师。
  2.相关《规定》、《标准》不一致。2006年原建设部颁布的《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二章第十五条第(十)款规定:“年龄超过65周岁的不予注册”。而2013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布的《关于做好取得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有关管理工作的通知》第一条规定:“已取得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年龄不满60周岁且按要求参加继续教育并延续注册的,可参照《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继续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由此可见,两者有相悖之处。一般情况下,《通知》应服从《规定》。
  3.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项目经理)作为企业资质认可的注册人员符合情理与法理。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和行政许可相关规定,建筑业企业在申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后,再申办企业资质并在其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原项目经理资质和现注册建造师是企业资质的人格化体现,如果企业不具备注册人员的必要条件,则无法取得资质,企业没有资质,何谈建造师(项目经理)担任建设项目负责人呢?再者,建造师(项目经理)的执业行为是受企业法人的委托,并非是自然人行为。当下,根据相关规定,要求建造师(项目经理)对所实施的建设项目终身负责,这足以说明担任建设项目负责人的重要性,但决不能说明作为企业资质认可的人员不重要。广大企业普遍认为两者都重要,两者之间相辅相成,缺一不可,做到两全其美是人心所向,既符合情理又符合法理,也是企业发展的需要。
  四、建议
  大连市拥有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企业共计170家。我们调查了四家建筑施工企业,其中两家特级建筑企业拥有一级注册建造师133人,临时执业证书为32人,占总数的24.1%;两家一级建筑企业拥有一级注册建造师42人,其中临时执业证书为16人,占总数的38%。如果临时执业证书人员不作为企业资质认可的人员,将严重影响企业资质的稳定和可持续发展。鉴于上述情况,建议建设主管部门从行情出发,对建筑业企业资质注册人员实行“一师两制”探索。香港、澳门回归祖国,实行“一国两制”是中国特色治国安邦的典范,希望能给我们建筑业的稳定与发展带来一点启示。
  1.适时调整相关规定。5年前,建造师关于“临时”、“过渡期”的设定是基于理想预期的考虑,实践证明未完全达到预期,则应实事求是适时调整与修正相关规定。
  2.转为“正规军”。按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规定,建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对临时执业证书人员(项目经理)进行重新考核认定,重点考核他们在企业资质中的作用及施工现场的组织管理、指挥协调能力,业绩突出者,将其转为“正规军”。
  3.实行“双轨制”。将取得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项目经理)继续作为建筑业资质管理认可的人员,这样既能满足企业资质注册人员数量的要求,保持企业资质标准达标,又能发挥他们在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方面的作用,有效解决因注册建造师人员不足给企业资质保级、升级、增项带来的困扰。
  4.坚持以人为本。按照相关规定,将过渡期延长至法定注册年龄(65周岁),解决能考试取得资格而不胜任建设项目负责人,能胜任建设项目负责人而考试不能取得资格的现实问题,同时,符合国家提出适当延长退休年龄的讨论的议题,让他们成为那些走出校门进入建设岗位青年人的良师益友,继续发挥传、帮、带的作用。
  5.提高考试频次。相关培训机构提升建造师考前培训质量,建造师资格考试由一年一次增加为一年两次或适当提高考试通过率,也是解决一级注册建造师数量不足的有效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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